“纸上服刑”15年,一天牢也没坐过,近日,一名杀人犯的“开挂”人生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男子巴图孟和因故意杀人获刑后并未实际服刑,甚至还连续当选村主任、成为当地旗人大代表。直到2018年,其因在村主任一职上贪污公款才导致东窗事发。事件一经曝光,引发舆论哗然。到底是谁在给巴某一路开绿灯?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纵观整个事件,仍有诸多谜团待解。
1993年,未满18岁的巴图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白永春不幸死亡。法院判决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此后其母亲、姑父为他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依据罪犯的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保外期间,必须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有关部门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保外就医罪犯 “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如果康复,则需要及时收监。
而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后,巴图孟和连监狱的门都没进过,也未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管理,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且,依照规范流程, “保外就医”制度拥有一套严密的审核和验证体系,巴某又是拥有怎样的“通天能力”才能一路轻松过关,一天牢都不用坐?又是什么原因,让当地有关部门在接到死者母亲多年反映后仍置若罔闻?据悉,巴某的保外就医手续上,有数名时任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签字——顺藤摸瓜,一查到底,相信真相很快能浮出水面。
不仅如此,2007年,巴图孟和在纸面上“服”完了刑期,此后他先后当选了该旗乌珠尔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会计、嘎查达(即村主任)等职,并蒙混入党,于2012年当选旗人大代表。据媒体报道,在明知其有犯罪经历,入党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的情况,时任组织负责人为其大开绿灯,让他入了党。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何以成为党员、人大代表、村主任?又是谁在充当巴某“仕途”的保护伞,让他可以如此“平步青云”?这其中是否存在相关人员的渎职和徇私枉法,都必须彻查。
巴某的“开挂”人生,不由得让人想起了此前的“孙小果案”。据媒体报道,1997年孙小果就曾因犯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在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被释放,出狱后的孙小果继续涉黑涉恶为非作歹。
孙小果死里逃生,电梯式减刑,又再次涉黑犯罪,这一切反常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年12月23日,法院判决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同时,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多名“保护伞”受到了法律惩罚。
严厉查处“孙小果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彰显了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有关方面应该像查办“孙小果案”一样查办“纸面服刑案”,积极回应舆论关切,主动查明真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受害人以公道,还社会以公平。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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