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云南丘北县民族中学自2015年引进第三方企业负责校园门禁系统的安装维护,以每月15元、每年10个月的标准,5年间共收取学生165万元门禁卡服务费,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吃瓜群众争论的一大焦点是,门禁卡服务费是否属于校园乱收费项目?2020年8月,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表示: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但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其中也明确提出: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认真履行成本调查、决策听证、公开公示等有关法定程序。
根据中纪委通报内容可知,丘北县民族中学关于收取门禁卡服务费的决策并不符合教育部的流程管理规定。据该校负责人介绍,门禁卡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教体局、学校和负责门禁的公司三方商议决定,费用的收支情况从未对外公开过。由此可见,其收费行为并未满足“认真履行成本调查、决策听证、公开公示等有关法定程序”的条件,应属校园乱收费行为无疑。
该负责人的另一番话更是大有“甩锅”之嫌:“之前我们认为只要学校不截留、挪用这笔费用,就不会出问题。”然而仅凭学校方面不截留、不挪用门禁卡服务费,并不能洗脱校园乱收费的本质。收取的费用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相关的维护支出是否符合校园采购的流程,事后有没有进行公示和专项审核,其中到底还有没有别的“猫腻”,都无从得知。一句“不截留、不挪用”的潜台词无非就是“不知道、不负责”,即使是被巡察组谈话之后,有关负责人仍然是这样反应,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根本所在。
对于一所县城中学而言,5年收取165万元的门禁卡服务费,并不是一笔小费用。其中更可能涉及到许多贫困家庭的学生,被迫缴纳每年150元的门禁卡服务费。目前,丘北县民族中学已经按照巡察组要求展开退款和整改工作。但对于校园违规乱收费的现象,除了媒体曝光、限期整改和退回钱款之外,还应该对其根源进行深挖,厘清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已经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才能真正形成具有威慑力的处罚,杜绝那些自认为“不截留、不挪用”就万事大吉的错误思想。
特约评论员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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