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游评论 > 正文
渝论场 | “青花椒”被告,“商标碰瓷”何时休
12-28 09:22:12 来源:重庆日报

3.png

据报道,因店招含“青花椒”字样,四川多家餐馆老板成被告。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万翠堂)认为,这些餐馆涉嫌侵害其商标权。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原告上海万翠堂被质疑涉嫌“碰瓷诉讼”、恶意诉讼。12月25日,其董事长就此回应称,已责令撤回全部诉讼。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万翠堂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等,其旗下有一家青花椒砂锅鱼品牌。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沾上“青花椒”就能够被起诉吗?有律师指出,“青花椒”三字如果仍以花椒品种、通用名称的身份出现,哪怕某个公司拥有所谓的商标权,也不具备提起侵权诉讼的正当理由。

众所周知,作为一款必备佐料,花椒本来就有青花椒、红花椒之分。作为一种地理标志,青花椒是主产于四川、重庆地区的有名调味料。换言之,青花椒只是一个花椒品种,是一种通用名称。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恐怕也是上海这家公司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多数被驳回的原因所在。即使是已经通过审核的相关商标,也大多带有明显图标,不能与所谓的文字商标“青花椒”划等号。

上海这家公司获得的“青花椒”有效商标,并非在调料用品等类别上申请注册的,而是在快餐馆、饭店等服务上申请注册的。事实上,我国《商标法》并不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但如此跨类别,根本没跨出实质性区别,是在钻法律空子。商标管理部门应就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商标,出台更细致的指引。

前段时间,“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相关部门也出面规范此类行为。如今“青花椒”又站上风口浪尖,被诉侵权者中,有人被迫关店,有人铲字自保,有人将“青花椒”改为“清花椒”。如今,相关诉讼虽全部撤回,但类似“商标碰瓷”与恶意诉讼,却还要警惕。期待有关方面叫停这种乱象,并通过释法说理、完善商标管理体系等措施,既依法保护商标,又防止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

何勇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