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非现金支付拒收现金?8月13日前必须整改!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日益普及,成为公众和商户广泛接受的支付工具之一。然而,个别单位和个人在享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8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了解到,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支付秩序,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印发了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8月13日前整改。
上游新闻记者看到,人行发布的公告显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8月13日前)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有很多人反映,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领域进行支付时,遇到过个别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币现金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人民币现金,涉嫌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公众有多样化的支付需求,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在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中,人民币现金仍然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拒收人民币现金,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该负责人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辖区稳妥有序推进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公平交易的核心,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就是要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依法保障消费者特别是习惯于现金支付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支付秩序。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央行是鼓励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运用的,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公众发现辖区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人民币流通管理投诉电话:67677612;投诉邮箱:jsxjts@163.com;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63;支付服务管理投诉电话:67677800。”该负责人说。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