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红胡子:马蜂窝怒怼爆料人,一纸声明自挖三个坑
三个藤校毕业的创业选手,外加一个自媒体写手,四个铁脑壳捅了马蜂窝。
马蜂窝作为一家知名的在线旅游平台,市值百多亿,属于独角兽一枚。
事情起于三个创业选手回国创业,主要做数据挖掘和语义分析,想训练一个模型。看马蜂窝广告做的热闹,再加上三人在马蜂窝点外卖吃坏了肚子,决定拿马蜂窝练练手。
谁知道这一练不要紧,发现马蜂窝存在点评搬运的造假行为。
后来,三人将数据抛给自媒体人梓泉,梓泉于是铁着脑壳捅了马蜂窝:将抓取到的造假数据逐一进行了公布,并对如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质疑:点评内容是从其他平台搬运;点评账户是假的,涉嫌有组织造假;造假点评数据庞大。
被这四个二愣子一捅,马蜂窝炸了窝:首先发声明,否认数据庞大,说是数据量占比“微乎其微”(详见声明原文);同时,否认有组织造假的说法;另外,表达了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意思。声明同时很感性地表示,这是旅游爱好者们的精神家园。
▲马蜂窝公司的声明全文。
随后,就将四人告上了法院。
法院对是非曲直,自有公断。但就已经确定的事实,马蜂窝的做法却无法让人相信这是旅游爱好者们的精神家园。
无道歉的“改进”没诚意
首先,马蜂窝的声明中,明确承认了有造假事实的部分。既然已经存在造假,先不管数据大小,那么可不可以给你的用户一个道歉?
道歉就是认错,认错才能改错。这是家长教育每个小孩子的做人准则,可惜,马蜂窝这帮成年人,没有听妈妈的话。
去年,海底捞同样出了问题,被媒体爆料,首先是认错,纠错,而不是与媒体纠缠不休。这个经典案例,最终让海底捞从负面形象转变成正面形象。大约马蜂窝的公关是不学习的人,都没看看这个业界案例。
当然,道歉在本质上体现的是一家企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你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里如果没有用户,那当然不需要道歉,只需要在声明里表示“改进”就可以了。从这个角度说,所谓的精神家园,只能算是自封的称号。
至于数据的大小问题,爆料方报的是“点评条数”,马蜂窝用了“数据量”这个语义含混的词,所谓数据量,可以解释为条数,也可以解释为占用空间。要知道一条点评可能是几个K,而一张图则是几M,之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这种类似文字游戏的反驳,至少在声明里无法凸显出马蜂窝的义正辞严。如果此条马蜂窝最终胜诉,也改变不了造假事实本身。
舆论监督也是市场之手
其二,关于马蜂窝质疑的有组织的攻击。爆料方表示,他们四个人确实是有组织的地在攻击马蜂窝。
当然,双方所指显然不同。前者所指为恶意攻击;后者所指是,我们四个人就是一个组织,这仅为字面意义。
关于这个论断,马蜂窝可能忘记了另外一个事实,社会可以对任何人发起监督,这个监督者可以是政府,可以是竞争对手,可以是公民个人,可以是媒体,也可以是任何组织;这些发起监督的行为,可以是有组织的也可以是无组织的,并不妨碍监督本身。
其实在美国等成熟市场,做空机构会专门找不良企业的漏洞,然后爆料、做空、获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市场的净化机制,也是一只市场之手。
当然,如果说是四个人是被竞争对手拿钱收买,或者爆料人图财要挟等等,马蜂窝大可拿到实锤,让法院将他们绳之以法,送进监狱,这没有一点问题。
但是,这还是不能改变已经承认造假的部分,这得一码归一码。
称平台无责忘了“消法”
最重要的是,马蜂窝可能忘记了一件事,造假意味着什么。
马蜂窝在声明中说,“涉嫌虚假点评的帐号数量在整体用户中的占比更是微乎其微”,所谓微乎其微,并不代表没有。更何况这个微乎其微还是对“数据量”的不同理解得出的结论。
好吧,就算是微乎其微,造假行为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的诱导式欺骗——这属于要被法规惩罚的行为!所以,马蜂窝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应该去消费者委员会报一下到。
马蜂窝还表示,这是商家的违规行为,与马蜂窝本身无关。
这是一个奇怪的逻辑,试想,我们有若干品牌入驻商场,商场的某个品牌用欺骗的方法让消费者买单,商场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
企业没三观别谈精神家园
总之,就马蜂窝的这纸声明,根本无法体现出对消费者的尊重、对商业规则的理解、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这种基本的企业守则。这纸声明,只留下自己给自己挖的三个坑。
那还谈什么旅游者的精神家园?
其实,这件事的正确处理方式很简单。马蜂窝只需要检省自身,平台到底有没有造假,有造假,不管那个数据大不大,不管别人是不是有组织地攻击,不管别人是不是爆料有差错,只要这个核心要素有问题,那就道歉吧,为了你的用户和背后的资本,也应该狠狠地道歉。
再换一个角度,将这四个爆料人收归麾下,让三个技术宅训练出真正有用的数据模型,帮助开发出监管造假程序,何乐不为?让攻击手梓泉成为自己公关线上一个良心发布者,也会有益无害。
但是,如果一家企业本身就三观不正、行为不端,这种主意就是馊主意了——有这个心,都不可能有这个胆,更不可能有这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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