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万单身北漂以后每月少缴税2000元:赡养老人抵扣金额最大
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暂行办法》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公布了扣除范围和标准。
值得一的是,如果能够将专项附加扣除额用满,那万元月薪的纳税人将迎来“零纳税时代”。
而一位月薪2万的单身“北漂”,可享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个税专项扣除生效后每月所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减少了620元。粗略算一下,按照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方案,一个月薪两万的单身白领每月可节省约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金额最大
虽然看起来复杂,但本次细则门槛低,范围广,力度大,具体细则如下:
专项一: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有三档不同的定额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按此新规,租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天津、南京、武汉、重庆、石家庄、沈阳、哈尔滨、福州、济南、昆明、兰州、南宁、银川、太原、长春、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海口、贵阳、西安、西宁、呼和浩特、拉萨、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等地纳税人将享受个税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专项二:首套房贷款利息
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房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经过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专项三:大病医疗
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这不同于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定额,而是根据大病医疗支出的实际费用来扣除,但最高不超过每年6万元这一限额。
专项四:子女教育
根据意见稿,纳税人子女教育的范围除了学历教育之外,还包括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大学本科和专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而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纳税人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标准为12000元。这意味着,一个3岁以后的孩子的教育支出,父母一共可以享受每年12000元的税前定额扣除,每月限额1000元,这笔钱可以由父母双方各扣一半,也可以约定其中一方全部扣除。
专项五:继续教育
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而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不过,为了防止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可能存在重复扣除,学历教育可选择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也可由其父母按子女教育支出扣除;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专项六:赡养老人
最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最大。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被赡养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超过每年12000元。具体的分摊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赡养人约定分摊。
案例:一位单身“北漂”一年可省下25800元税款
先看一个典型的单身“北漂”案例。在北京一家知名人民币基金担任投资经理的Leo,至今北漂了3年多,独生子女,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月薪为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
按照《暂行办法》,Leo可以享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当专项附加扣除生效后,他一年可以省多少钱?
1、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后,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
2、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90元。
3、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共计扣除3200元。
此时,Leo每个月应缴纳的税款为970元,较之前减税620元,一年累计节省7440元;每月比2018年10月前整体税款减少了2150元,一年累计节省了25800元。
再看一个典型的“北漂”中年案例。
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多年的梁某,独生子女,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在职研究生在读,月薪为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
按照《暂行办法》,这位“北漂”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一年到底能省多少钱?
1、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后,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
2、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90元。
3、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共计扣除4600元。
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83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760元,一年累计节省9120元;每月比2018年10月前整体税款减少了2290,换言之,一年累计节省了27480元。
自今日起,该《暂行办法》将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新华社刊文评论,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
原标题:一位月薪2万的单身"北漂":以后每月少缴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