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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投资者注意了!央行连发三文规范黄金业务,说了啥?

上游新闻吴黎帆2018-12-15 12:59

12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人民银行连发三文:《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黄金资产管理、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及黄金积存三方面业务进行了规范。

上游新闻记者看到,新规要求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应向央行备案,对黄金资管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不符合黄金资管新规的金融机构应在2020年底前整改。人民银行表示,这三条新规的颁布,是为了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黄金资产管理、互联网黄金及黄金积存等业务,防范黄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央行的三条新规中,主要是对黄金投资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多项要求。其内容主要分为已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黄金资管产品及相关业务概念和开展黄金相关业务的机构类型;二是明确了各类机构在相关业务中必备的资质;三是要求黄金产品需登记托管或者备案;四是明确了金融机构和代销机构在黄金相关业务中的职责;五是要求相关机构进行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并要求黄金相关业务及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六是规范了黄金产品的代销宣传设定,并给金融机构合规的日期进行整改。

另外,央行的三条新规都有值得投资者们关注的地方。其中《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资产管理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也就是说,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今后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机构时目标就更为清晰明了了。

而《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则要求各家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黄金产品时,要说明产品特性,并提示产品相关风险。应当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在开展业务前要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今后投资互联网黄金业务时将更为安心。

最后《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表示,黄金积存业务仅限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办,开办此业务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应当有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客户所积存的黄金可以从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处购买。黄金积存业务应当支持客户提取实物黄金或将黄金卖出获得相应的货币资金。

同时,央行要求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黄金业务状况,建立黄金积存业务实物黄金备付管理制度,加强对实物黄金流动性的管理,满足客户提取实物黄金的需求。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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