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抓紧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及退(补)税,确保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同时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按月或者按次已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为避免扎堆申报造成拥挤,降低办税效率,市税务局提示,纳税人可在本单位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如有疑问,还可通过拨打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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