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老师为还网贷诈骗700多万,家人希望追查“借款人”
4月12日,得知女儿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的黄先生,深深地叹了口气。
黄先生的女儿黄某是江苏省无锡市某幼儿园教师。2016年7月起,她通过网络平台借款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借款后,因欠款越来越多,先后骗取他人742万多元,后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
“账单显示,借款30万元,实际到账只有20万元。”黄先生对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说,女儿是网贷的受害者,他希望能追查“借款人”,避免让更多人受害。
2016年7月,黄某第一次通过网络平台借款2400元用于个人消费后,陆续通过网贷欠下十几万元高利贷,从此陷入网贷旋涡。在其父亲提供的账单信息中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月,黄某为偿还52万元的网贷本金及利息,通过网贷平台借款20万元,用于偿还旧账。
▲在线合同称不需支付利息,但30万元借款到账只有20万元。
据其中一张电子借款合同显示,2018年4月14日,黄某借款3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4月20日,且合同标注此次借款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其实这个平台只起到中介的作用,双方在平台达成借款意向后,均通过线下交易商定利息等贷款事宜。”黄某代理律师称,黄某与借款人的短信记录中提到,借款人以投资的形式向黄某放款,黄某除偿还本金外,每月还需支付高额的分红。“本质上仍是借贷关系,只是以分红的名义收取高额利息。”律师说。
记者了解到,黄某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多次网贷后,其收入便难以支撑每月高额的还款,其本人和家人也遭到了来自借款人的追债电话和诋毁短信息。为此,黄某开始向身边人借钱。
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为偿还高利贷,黄某编造其在做承兑汇票生意,收益颇丰。谎称可与被害人一同出资、平分获利,骗得被害人钱款后主要用于偿还高利贷,待其编造的承诺汇票到期后再借取高利贷支付被害人利息,后再采用上述事由骗取被害人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至2018年5月,黄某共骗得3名被害人共计742万元。
“我是女儿被抓后,才知道她网贷的事情。虽然我女儿有错,但也应该追查借款人的行为。”黄先生说,据他了解其中一笔30万元的借款,实际到账只有20万元,剩余10万元被借款人作为第一期利息扣除了。因此,黄先生认为,女儿是“砍头息”等网贷乱象的受害者。“我希望能对网贷平台和借款人的借贷行为进行调查,避免更多人受害。”黄先生说。
目前,因希望法院能将其是网贷受害者作为重新量刑的情形,黄某已提出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