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浙江大学毕业生谭余敏被害一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浙江高院依法驳回被告人熊志城上诉,维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11日,浙江大学毕业女生谭余敏被害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要求,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图片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此前刊发的《浙大毕业女生谭余敏被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熊志城获死刑》报道显示,2018年11月13日,浙江大学毕业生谭余敏从英国留学回来后不久突然失联。随后,寻找谭余敏的消息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警方通报显示,谭余敏最后消失在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
两天后,杭州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消息,11月15日,谭余敏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16日下午,警方锁定24岁的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次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志城抓获归案。
▲11月11日,浙江大学毕业女生谭余敏被害案二审开庭审理。图片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余敏,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余敏胸腹部数刀,并将其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余敏进行猥亵,并不顾谭余敏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余敏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余敏死亡。7月26日,此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死刑判决。
一审宣判后,熊志城以精神鉴定为由提起上诉。
11月1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谭余敏的代理律师柳斌表示,对于熊志城提出的“二次精神鉴定申请”,法院并未采纳。
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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