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兑付金额380亿,受害人遍布31个省市的e租宝案,迎来最新进展。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悉,从2015年12月3日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到目前法院准备落实案款发放,“e租宝”案已历时超4年时间。
▲1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发布消息:“e租宝案”首次清退工作1月16日启动。微信截图
据了解,“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该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e租宝”案件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第一大案,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及115万人,集资资金共计762亿余元,未兑付款项380亿元。主犯丁宁是e租宝创始人,也是实际控制人。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2018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判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罚金18.03亿;安徽钰诚控股集团罚金1亿元,共计19.03亿。对主犯丁宁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丁甸判处无期徒刑,罚金7000万元。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e租宝”案件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第一大案。图源于网络
据了解,此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对于清退方式,将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关于清退金额,通报指出,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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