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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操纵32个账户“玩转”自家股票 被罚17.6亿市值跌九成
01-11 19:07:11 来源:上游新闻

最近,一起新三板股票操控大案浮出水面,随之而来的是证监会开出的17.6亿天价罚单。

1月11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官网获悉,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利股份)原董事长林军、董事何忠华及监事陈志强三人组团,在255个交易日内操控32个证券账户“玩转”自家股票,获利约2.9亿元。

2019年12月12日,证监会决定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违法所得29,342.48万元,并处以146,712.4万元罚款,其中对林军处以146,412.4万元罚款,对何忠华、陈志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共计约17.6亿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明利股份“爆雷”后股价大跌,并改名为ST明利(831963) 。据了解,ST意为“特殊处理”,每天涨跌都不得超过5%。1月10日,ST明利报收价为0.09元,总市值6570万元,较高点的18亿下跌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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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证监会做出关于林军等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网页截图

“组团”玩转自家股票

公开资料显示,明利股份是一家以磷化工、仓储服务、贸易于一体多元化发展的股份制企业。明利股份的第一产业为磷化工,旗下全资子公司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磷酸与磷酸盐、水溶肥、磷酸铁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

明利股份最终控制人为持股31.51%的林军,其亦是当时明利股份的董事长。2015年,明利股份董事何忠华及监事陈志强一起参与林军的“计划”。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林军等三人将32个关联证券账户归为三类:法人7个账户、自然人21个账户、资管计划4个账户。之后三人就开始了“疯狂”的股票操控之路。

证监会查明,“明利集团”等7个法人证券账户对应的7家涉案公司实际由林军、何忠华等人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相应的证券账户及密码根据林军或何忠华的指示、安排开立,后交由陈志强使用。

而4个资管计划证券账户限定以明利股份为单一的投资方向并全额建仓,且由林军提供补仓资金。另外,林军指使何忠华、陈志强及公司员工操作法人证券账户与自然人证券账户交易“明利股份”,陈志强等人通过各自的办公电脑进行交易。林军通过追加劣后资金的方式保证资管计划证券账户持续买入“明利股份”股票。

林军等三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多种手段操纵“明利股份”。 此时,三类证券账户就形成一个相互“补给”且较为稳固的铁三角。

而账户组资金从哪里来?证监会披露,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的资金往来与林军存在密切关联,其中法人证券账户的资金流转由林军指使何忠华安排明利集团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自然人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林军的自有资金、借款和配资三种情况,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均是由林军提供建仓全额资金、补仓资金。

据证监会消息,“明利股份”第一笔交易出现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停牌,操控时间长达有255个交易日。

三人不仅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明利股份”股价和交易量,证监会称,做市转让期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共216个交易日),林军控制的账户组虽通过做市商进行交易,但实际上达到了将股票在其控制的不同账户间进行交易、做大成交量的目的。

三人还通过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操纵“明利股份”股价和交易量。协议转让期间,账户组有36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账户组内成交金额为12,669.08万元,占“明利股份”总成交金额35,208.949万元的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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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ST明利股票目前市价。网络截图

交易造假 吸引投资者购买股票

证监会称,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林军等三人通过多方操作影响了“明利股份”股票交易量,造成交易活跃的假象。成交量、成交额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中均排名全国第四,吸引大量投资者、做市商踊跃跟进购买“明利股份”股票,维持了股票价格,以实现减持股票获利的目的。账户组净减持股数7,329.05万股,剔除账户组买入股票金额及净减持股票成本,账户组共获利29,342.48万元。

针对证监会的指控,林军等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了申诉,并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人认为,违法所得的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计算错误的问题。一是将成本认定为零没有事实依据,任何证券交易均有客观的买卖成本,即使是拆借资金认购定增股,明利股份与认购人之间仍然存在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就是认购定增股的成本;二是未考虑余股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事先告知书认定定向增发是操纵的手段之一,理应将通过定增持有的股份认定为操纵的手段和工具,在计算获利时予以合并计算,而本案采用净减持股获利法与以往案例的计算方式不一致。

三人还指出,本案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量罚不当。一是林军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二是新三板市场的特殊性决定本案社会危害性较轻;三是何忠华、陈志强没有操纵市场谋利的动机和意图,没有因操纵市场行为获取不当利益;四是本案量罚幅度过重。

天价罚款

2019年12月12日,证监会决定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违法所得29,342.48万元,并处以146,712.4万元罚款,其中对林军处以146,412.4万元罚款,对何忠华、陈志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共计约17.6亿元。

除上述重罚的3人外,证监会还公布了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理包括明利股份、林军、唐映(明利股份法定代表人)等15名责任人员。

证监会认定,因林军等三人操控股票需要,相应的明利股份《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实际上相关账户组法人存在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年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林军的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且《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未披露股份代持情况,2015年年报披露的股份代持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对涉及股票操控案的15名责任人员开出六类金额罚单:对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林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映、何忠华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志强、卢敏坚等11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万-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包括明利股份在内,林军实际控制23家企业,其中多家被列为失信公司、限制高消费企业,周边风险高达737条。明利股份业绩也急剧恶化,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和2018年明利股份营收在1亿元左右,但却分别亏损1.17亿元和2.73亿元。

明利股份“爆雷”后股价大跌,并改名为ST明利(831963)。2020年1月10日,ST明利报收于0.09元,总市值6570万元,较高点的18亿跌去96%。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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