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吉林省网贷机构取缔公告,对纳入整治范围的14家存量网贷机构全部予以取缔。通报还补充称,P2P网贷机构的取缔,不影响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已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继续依法主张债权。
上游新闻(报检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全国至少12个省(市)宣布全面取缔P2P。
3月17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吉林省网贷机构取缔公告。吉林省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成立了省P2P网贷风险处置应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存量的14家P2P网贷机构逐家合法性合规审核,其中有12家机构已清退,2家机构被立案侦查。根据国家P2P网贷机构清理整顿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吉林省纳入整治范围的14家存量网贷机构全部予以取缔。
▲吉林省网贷机构取缔公告。官网截图
公告中还表示,P2P网贷机构的取缔,不影响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已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继续依法主张债权。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将会对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1月,国家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P2P行业持续加速出清和良性退出。
最早行动的是湖南省和山东省,2019年10月中旬,湖南和山东金融监管局分别发布公告称,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未有一家通过验收,将全部予以取缔。
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12个省(市)官宣全面取缔P2P,分别为: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甘肃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等。
2月21日,人民银行在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曾提到,2020年要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2月25日召开的通气会上公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不会改变P2P专项整治方向。他强调,“P2P专项整治,方向不变,节奏不变,继续坚定不移、彻底的执行。P2P以‘退’的方向为主,整个专项整治政策没有改变。”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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