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3时36分许,湖北省鄂州市王边村境内的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桥梁)发生桥面侧翻事故,4辆车坠落,已致4死8伤。
12月20日,从事大件运输多年的大李(化名)从两个超限证、行经路线、事发时大货车走匝道半边等已知信息量,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复盘了此次事故(以下简称:“12•18”事故)。
他说,从已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出三点问题:陕西临潼、山东相关工作人员,在源头上失守;河南、湖北公路执法部门疏于监管;司机“临门一脚”的操作违背常识。
大李从事大件运输多年,作为公司高管,对国内大件运输行业问题有相当深的认识。“12•18”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曾就此次事故询问了他的意见。
▲事发现场,桥梁下方有车辆被压。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专业人士估计车货总重超400吨
12月19日,上游新闻刊发《198吨大货车老板回应匝道侧翻:湖北境内办的是99吨超限许可,协调办证的人在事故中丧生》报道显示,12月10日,陕西省公路局向“陕AN0257”下发超限许可显示,监护方式为自行监护,通行路线为“临潼收费站—G30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通行时段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车货总重198吨,长65米、宽4.5米、高4.98米,系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其所运货物为换热器油箱,货物重量为184吨。该车轴荷分布:10+10+20+7x18+8x18。
大李介绍,车货总重198吨,货物重量184吨,这意味着车重只有14吨。每个大货车司机都知道,车轴荷分布“10+10+20+7x18+8x18”的大货车,自重不可能只有14吨,这是基本常识。按照该车的车轴荷分布推算,保守估计车自身重量至少有90吨。
为证实“陕AN0257”的车货总重远远超过198吨,大李介绍,他仔细观看了事故发生后的视频。从视频分析,保守估计车货总重超400吨;他有朋友参与了此次运送的换热器油箱的运输招标。朋友告诉他,车货总重保守估计也要超400吨;换热器油箱的生产厂商知道,货物重量不可能只有184吨。
从事大件运输工作多年的大李估算,按照行规,此趟运输合同的费用金额约五六十万元。
车货总重远超超限证上规定的198吨,这暴露出了什么问题?
大李推测,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申报超限证时,可能存在弄虚作假;陕西省公路局下发198吨超限站时审核不严,实地预检不严。从陕西临潼上高速时,超限检查人员没有仔细检查。
大李说:“办超限证,上高速检查,两次失守,是真的审核不严吗?调查组应该严查。没有源头的失守,这车上不了高速。”
▲记者在相关网站上反复查询后看到,该车只办了一张超限许可证。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山东办“99吨超限证”曝跨省并联审批漏洞
12月19日,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熊先生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事发陕AN0257大货车办了两个证:一个是在陕西办的198吨超限证,另一个是99吨超限证。
12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肇事车的99吨超限证,是在山东办的,起点是山东,终点是货主所在地广州。
为何要办两个超限证?大李认为,按行规推测,198吨的超限证是为了上高速,并保证在陕西境内运行通畅。而99吨的超限证,是为应付路上的检查,企图“蒙混过关”。
大李介绍,货运市场份额中,大件运输占比不到百分之一,但运输的货品多半涉及重点工程,又是不可解体的货物,即便超限也“不得不运”。
近几年,大件运输时引发的事故已有多起。如果运输时途经多省,则实行的是跨省并联审批。“审批标准是一样的,但现实是陕西审批的比河南、湖北要快,河南、湖北任何一个省审批不通过,整个就不通过。各个省审批效率不一样,有些省快,有些省慢。”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得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承运人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大李说,一些运输公司为满足货主需求,往往不愿意等每个省(审批)全部通过,而采取投机的办法。办超限证,100吨是个门槛,200吨又是个门槛,而前者的要求(100吨)比后者相对简单一些。
大李推测认为,基于投机取巧、蒙混过关的心理,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可能通过“兔子”(指办证并带路的人)在山东办理了一个从“山东到终点广州”的超限证,出陕西后遇到检查,就拿99吨的超限证出来。
上游新闻记者此前报道显示,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熊先生说,办证人已在此次事故中丧生。
大李称,这名已丧生的办证人在多个大货车司机微信群里非常活跃,很多人都认识他。
上游新闻记者浏览该办证人的社交账号发现,他多次发布社交视频说,能帮忙办理超限证,并带司机如何在高速上行走。
大李称,99吨的超限证能办下来了,也说明山东相关部门没有恪守审查制度,“去看看车和货物啊,看了难道肉眼发现不了几百吨的差距吗?”
大李说,该车如果顺利抵达广州,“兔子”也会发挥作用,让车顺利下高速。
▲事发现场,跨空匝道桥梁侧翻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行驶途中三省审核及执法不严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第33条载明,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超限检测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
大李说,从这条规定的字面理解,检测不该只有源头检测,还应该有行驶途中的检测。负责高速路上执法的交通执法单位已配备了移动称重设备,该设备3米多长,1米多宽,给大货车称重时按轴分段称重,再汇总。
大李说,此次事故车辆12月14日从陕西临潼上高速,直至12月18日下午出事,中间行驶了4天,三省的交通执法单位都疏于“流动检测”。
“其实这不难做到,把大货车引导到服务区,拿移动设备称一下,就可以称出来。”大李说,只要执法人员称重,不管司机是拿99吨的超限证还是198吨的超限证,都是超载。
大李说,货车大件运输审批超限证时,各省主管部门都会严格审查行驶路线。如果路上执法人员检查细致,不难发现,该车的行驶路线有问题。“稍稍盘问,不管拿哪个证出来,都有漏洞。在陕西遇到检查,货车司机拿出198吨的证,执法人员问问买货人在哪儿,接下来的路怎么走?该怎么答?在河南遇到检查,拿出山东的99吨超限证出来,问下怎么走这儿来了……”
大李说,各省跨省并联审批时,第三方公路机构会严查公司报上来的行驶路线是否安全,并给出具体意见。
“办超限证都是乱办的,哪来的安全路线?”大李说。
▲12月18日晚的湖北省鄂州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桥梁)侧翻事故救援现场。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大货车司机“临门一脚”操作违背常识
大李说,出事的大货车司机在此次事故中丧生,他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基于“人死为大”的传统,不该过多指责他。但还是要说他违背了驾驶常识,是便于公众更加详实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
大李介绍,超限证上写明了相关规定:通过桥梁的时候必须匀速,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居中行驶,禁止急加速和急刹车。出事的匝道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的匝道,居中行驶是常识。但司机违背了此常识。
此外,在事故中从桥上侧翻下来的四辆车,除三辆车隶属于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另一辆车极大可能是“兔子”拦这趟活儿的“探路车”。按照常理,行驶在前方的“探路车”应把匝道上有阻挡标识的“情报”早早汇报给大货车司机,但他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上游新闻记者此前刊发的报道显示,匝道侧翻前,正在进行养护工作,路面的一半放了阻挡标识,大货车在匝道的另一半上行驶时,匝道发生侧翻事故。湖北高速路政武黄支队相关负责人称,大货车司机没有下车把阻挡标识挪开从中间通行。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熊先生称,大货车司机下车想把阻挡标识挪开,养护工人没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上游新闻记者在采访时有个问题多方求证也未获得答案——2020年11月,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按照上级要求加固了侧翻的匝道。加固之后,有没有达到上级要求?有没有通过验收?
大李介绍,此次事故暴露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诸多环节监管不足。货主、运输公司、执法部门都应该反思。
“货主不要催促时间,多听运输公司的意见,在合同上约定的送货时间一定不能违背科学,违背审批时限;运输公司不要因为合同尝试投机取巧的办法,一旦出事,主要责任还是运输公司承担,因小失大;国家的相关安全防范规定是很全面的,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大李说。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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