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锋芒 > 正文
西安两司机起争执,出租车司机当街捅人数刀获刑6年
2023-01-04 17:06:15 来源:上游新闻

两车司机起争执,出租车司机拿出折叠刀捅向了对方。

2022年1月19日18时许,这起悲剧发生在西安市东郊。

今年1月3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故意杀人罪(未遂),出租车司机蒋某某一审获刑6年。

案发时,过路市民拍下了部分经过。视频显示,发生争执后,奥迪车挡住出租车,身穿白色衣服的奥迪司机下车走到出租车旁,随后,出租车司机拿出了折叠刀。

现场视频显示,身着白色衣服的男子瘫坐在地上,衣服已被血迹染红,周围地上也散布着血迹。

▲2022年1月19日,市民拍摄的事发现场。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

据悉,案发当日,被告人蒋某某驾驶出租车沿西安市新城区东站路附近行驶时,遇到被害人将驾驶的车辆打双闪停靠在路上,蒋某某在通过时质问被害人,二人遂发生口角。

被害人便将车辆斜停在蒋某某的出租车前,双方发生撕扯,蒋某某手持折叠刀向被害人头部、颈部及面部等部位捅刺数刀。在此期间,被害人不断求饶,但蒋某某仍未收手继续捅刺数刀,被害人在躲避伤害的同时,艰难挪至另一侧车门,带伤逃离现场,蒋某某才停止不法行为。

随后,蒋某某驾车逃回家中,并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后警方通报显示,嫌疑人蒋某已于当日19时40分到案。

▲2022年1月19日,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图片来源/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后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今年1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向被害人头部、面部及颈部等要害部位捅刺数刀,全身共捅刺十余刀,且在被害人求饶后仍未收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6年。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蒋某某未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编辑:邹渝

责编:郎清湘 官毅

审核:冯飞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家居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网络暴力
获取验证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