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一事有了新进展。
10月3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其起诉涉嫌诬陷女生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于11月1日14时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据悉,何先生还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由于涉事女生申请,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6月11日晚,何先生从成都犀浦乘坐地铁回家,地铁行至火车南站时,突然两名女生看到其鞋面闪烁绿光,指称其鞋面上有摄像头,怀疑偷拍。随后,他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现场脱鞋让两名女生检查,后又在锦城广场站下地铁接受检查。此后双方一同前往派出所,民警检查后发现并无摄像头。何先生称,两名女生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未对他进行诚恳的道歉。
6月12日下午,何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上后引发广泛关注,并表示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8月25日,在一名目击者为何先生提供的书面证词帮助下,他得以成功立案。立案通知书显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他与两名女生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9月底,经和律师沟通后,何先生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认为成都地铁涉嫌违约和侵权。
何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该案原本于10月17日开庭,但由于追加了被告,“故需要给对方相应的准备时间,所以案件根据正常流程延期,目前收到的通知是明天开庭。由于对方(涉案女性乘客)申请,本次是不公开审理。”
何先生介绍,10月17日,原告和被告双方完成了庭前证据交换并质证,“涉事女生没有到庭,相关工作是委托代理律师负责,双方进行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举证和发表意见。”
“我的诉求是两被告对对我做出的侵权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且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何先生表示,希望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也希望这件事情尽快尘埃落定,好让自己回归正常生活。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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