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红河州曝光了21名公职人员所有的机动车违法信息,其中包括了红河州蒙自市副市长朱葛坚的车辆。报道称,该车辆当时由朱葛坚妻子驾驶,朱葛坚并未在车上。4月30日,朱葛坚在交管系统上接受了相应处罚。
据了解,目前蒙自市正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因驾车闯红灯而被曝光的朱葛坚,正是蒙自市分管文明城市创建的副市长,可谓“大水冲了龙王庙”。然而当地毫不避讳坚持通报公职人员违章,正是为了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应该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契合了创建文明城市的主题,也真正体现了城市文明。
通报副市长闯红灯的消息,也引起了不少质疑。有人认为此举在刻意拔高公职人员的道德水准,应将公职人员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去对待,才是真正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云南蒙自市副市长朱葛坚的车辆闯红灯照片。图片来源/新广网
实际上,这种质疑禁不起推敲。重点曝光副市长等一批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具有积极意义,确有必要。
闯红灯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危害很大,极易酿成严重交通事故;在驾驶员闯红灯的同时,也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入危险之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视为严重交通违法,处罚是罚款200元并记6分。即便在如此重罚之下,闯红灯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更好维护交通秩序,有关部门曝光违法行为无可厚非。被通报的副市长除公职身份外,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市民,并没有交通违法的特权,惩治亦在情理之中。
同时,公职人员身份更应起到正面表率作用,格外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更应在自觉守法、文明交通行为方面做出表率。蒙自市敢于对领导干部不留情面,可见蒙自市在整治公职人员车辆违法行为方面动了真格,尤其将高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公示出来,更有利于消除一些公职人员的特权错觉,利于促进行政体系内监督力度的提升。被通报的交通违法公职人员也应当以此为戒,真正树立起规则意识,起到表率作用。
上游新闻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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