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评论:加拿大鹅不得退货事件,任何商品在中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事件持续引发争议。12月1日,加拿大鹅发布澄清说明称,在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换货。加拿大鹅全球官网规定,消费者享有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然而截至目前,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各门店仍执行的是不得退货政策,明显忽视中国法律、侵犯消费者权益。
11月30日媒体报道称,上海贾女士在加拿大鹅门店购买了一件上万元的羽绒服,付款后被要求签署“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霸王条款”,且不签署就拿不走衣服。无奈签署后,贾女士发现这款羽绒服不仅走线粗糙,还散发着难闻的味道,几次找到门店均无法退货。
12月1日,加拿大鹅被上海消保委约谈,随后发布澄清说明。
遗憾的是,加拿大鹅言而无信。截至目前,事发门店和其他诸多门店仍在执行中国大陆地区不能退货的政策,购物也仍要签署《更换条例》。
据加拿大鹅全球官网显示,其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为何在中国市场却制定如此“双标”的政策?是品牌对中国市场的蔑视,还是中国代理商无视法律,对品牌的盲目自信?
无论是出于哪种目的,在中国销售商品,都应该且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任何品牌都不容违反法律规定。
遵守法律是前提,质量过硬是王道。在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时,加拿大鹅想到的不是尽快为消费者做好售后服务,体现品牌诚意,而是妄图用“霸王条款”和品牌效应,让消费者自认倒霉。这样的做法恰恰反映出加拿大鹅只注重品牌溢价而忽视产品质量的态度。
品牌的发展是要以质量和市场为基础,以尊法合规为底线。当触碰法律底线、忽视产品质量、把消费者当做利润“收割机”时,再大的品牌也会丧失光环,被市场抛弃,必将尝到“店大欺客”的苦果。
上游新闻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