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高法院统筹市一、二、五中法院及潼南、江北、沙坪坝、开州、万州、九龙坡、渝中、南岸等8个区法院统一行动,对20件一审和5件二审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公开宣判,82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严惩,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4人,审判环节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40余万元。
这是继6月30日、7月29日、8月30日之后,重庆法院第四次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的25起案件,包括全国专项办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和全市专项办重点督办的“中同善之康公司非法集资案”。
法官通过对此次集中公开宣判的25起案件进行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是婚姻介绍骗局。被告人成立婚介公司,通过招募红娘、婚托,虚构征婚对象,并在电视台频道投放虚假征婚广告的方式吸引单身中老年被害人,经红娘安排婚托与被害人见面达成交往意向并骗取高额服务费后,婚托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二是购买养老保险骗局。犯罪分子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通过挂靠公司虚构劳动关系,或谎称社保局有熟人代办养老保险,骗取老年人钱财。
三是收藏品骗局。犯罪分子用一些价值较低的工艺品或收藏品,宣称具有较大收藏价值,并承诺老年人购买后,可以高价回购、高价代卖、组织拍卖或定期返利等,骗取老年人钱财。
四是非法集资骗局。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等心理,成立“老妈乐”“夕阳购”“老来福”等带有诱导性的网上商城,通过积分返利、免费旅游、媒体宣传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达到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包括全国专项办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全市专项办重点督办的“中同善之康公司非法集资案”在内的一审案件73件、二审案件13件,182名被告人受到严惩,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0人,重刑率27.4%。审判及执行阶段为被害人追回赃款2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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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
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张德征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包括鑫达润泽公司在内的多个公司,在重庆、四川多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其间,被告人张德征安排被告人路国义担任鑫达润泽公司总经理。二人对外招募人员,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销售复制画为幌子,主要面向老年群体等社会公众宣传投资复制画,承诺购买复制画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在投资期内可以按月领取折扣款,投资到期后可以原价回购复制画,以此方式获取集资参与人信任,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张德征、路国义等人非法集资后,所吸收的资金并未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等。经审计,被告人张德征所实际控制的前述公司共计向900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10亿余元,造成6000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损失3亿余元。
该系列案依法在市五中法院及渝中、九龙坡、渝北、沙坪坝等多个法院审理,其中市五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德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路国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中同善之康公司非法集资案”
2017年10月中同善之康公司在重庆成立,在缺乏金融类融资与服务资质的情况下,被告人颜永贵、李森林、周长云共同开设了网上商城,通过发传单、免费领小礼品、开推介会、组织免费旅游等吸引老年群体,公开虚假宣传高额回报非法集资。
此后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重庆、四川、贵州、湖南、广东等全国多地发展加盟商迅速扩张,向以老年人为主的不特定人群进行非法集资。经审计,被告人累计非法吸收资金1.1亿余元,造成2000余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5600余万元。南岸区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五个月到六年三个月不等,并处68-22万不等罚金。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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