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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缺“三防”设施、餐食不留样……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2024-10-29 11:50:21 来源:上游新闻

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未设置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虫“三防设施”且拒不改正……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今年以来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2024年3月25日,根据“餐饮安全在线”通报“2024年3月23日05时09分抓拍到厨房有老鼠活动”的风险提示,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幼儿园厨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烟道、排水管道与外界相通出口未安装设置防鼠措施,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完善防鼠设施。

2024年4月2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食堂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洗碗间搭建在厨房外的水沟上且无任何“三防”设施,另发现当事人厨房排水管道与外界相通的位置仍未封严,存在直径大于0.6cm以上的缝隙,并发现厨房区域挡鼠板未按规定使用,不具备防鼠功能。

截至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复查当日,当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设置防鼠、防虫、防蝇设施的行为。对此,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12日,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使用“餐饮食品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巡查时发现,5月7日凌晨,某幼儿园食堂食品操作区存在有害生物(老鼠)活动痕迹。

对此,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品操作区窗户未严密,存在“三防”设施缺失情况,随即立案调查。8月8日,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7月9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学校因员工操作不规范,导致有野猫溜进食堂加工区,该校在经营过程中行为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校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在个别学校检查时发现,学校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

6月27日,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未做好留样工作,具体为食品留样柜未上锁,柜内存有6月24日与6月25日两天午餐留样,未保留6月26日的午餐留样。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月19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厨房内有1袋标签标识为“商标:莎麦,产品名称:鸡精调味料,执行标准:SB/T10371,生产日期2024/03/27,保质期:两年”的鸡精调味料,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鸡精调味料的相关进货台账记录和相关资质复印件。执法人员依法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编辑:陈璐    责编:蒋艳,张松涛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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