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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要求学生投屏聊天内容,个人隐私不能“说看就看”
2023-01-05 10:00:42 来源:中青评论微信公号

“打开微信!”“陈XX,这不巧了吗?”这是发生在中学网课课堂上的一幕。据九派新闻报道,2022年12月31日网课期间,衡水一名中学教师发现学生上课精力不集中,要求学生打开微信进行检查。涉事学生好友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学生隐私权,学生本人也非常气愤。

事发后,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教师管理方式失当,目前学校已予以停课并辞退”。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要求学校进行自查自纠,所有老师检视自身行为。”

图片来源:网传截图

上网课期间,如何让远在屏幕另一端的学生保持注意力集中,跟上授课的节奏,以及如何让学生按时上课,对学生背诵考试等进行有效检查,是不少老师感到头疼的问题。在网络教学模式中,学生和老师身处虚拟的线上空间,确实存在具体而现实的管理难度。正因如此,定位打卡点名、随机学号抽查、要求学生打开摄像头逐渐成为网络课堂的“标配”。这些“小策略”不仅能有效提升教学效果,也显示出老师加强管理、认真负责的责任心。

对于上述事件,有人觉得“严师出高徒”,于是在评论区为老师鸣不平,并反问:“这样的老师不好吗”?其实,老师对学生严格管理、尽职尽责没有错,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上网课时,老师要求学生公开展示其聊天记录,学生不满并提出这涉嫌侵犯隐私权,也并非“矫情”,而是维护自身权利的表现。

用法律和制度来处理问题,不仅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教师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保护。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教师法也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和“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教学活动的开展,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之中进行。

关于案件中隐私权的争议,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认为,老师要求学生将聊天记录投屏,这个“要求行为”的强制程度是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若是学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而老师强行打开、胁迫打开或是私自打开学生的手机查看,则构成了对学生权利的侵犯。

老师对学生负责,不能逾越法律和制度的边界,也不能为了“不惹事”就对学生放任不管。无论是线下教学活动,还是网络授课,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背后需要的是智慧、耐心,而不是蛮力。比如,在此事中,相比于要求学生在同学们面前公开展示聊天记录,私下和学生悉心沟通、询问情况也许更加合适。

编辑:龙春晖

责编:康磊

审核: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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