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三审稿,拟明确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予以免责。
近年来,医师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活动,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进一步体现对医师的关心爱护,草案三审稿充实完善医师休息休假、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规定,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
上游新闻 宋炫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