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市经信委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发布《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获悉,该《方案》适用全市范围内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的非居民电力接入项目和用户。
工作目标:
供电企业“一口受理”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根据《方案》,要求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供电企业“一口受理”, 低压小微企业办理手续缩减为“受理签约”和“施工接电”2项,低压电力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同时, 10千伏供电的非居民用户办理手续缩减为“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4项,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对全市需用容量在160千伏安/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新装、低压增容正式用电,采用0.4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供电,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用户提交申请后,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用户可以通过“渝快办”“网上国网”等网上平台办理,实现办电“零上门”,也可直接到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或各供电营业厅现场办理,或者供电企业在申请环节即答复供电方案、签订供用电合同。同时,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2项:(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2)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10千伏供电的非居民用户申请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据了解,用户向供电企业提交申请后,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用户向供电企业提交正式申请后,供电企业在9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供电企业供电方案编制应遵循安全、经济和实用原则,实行就近就便接入。
外部工程实施环节供电企业办理环节:
对于10千伏供电的重要及高危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环节为“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办理时限分别不超过3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用户在设计审查环节仅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用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在中间检查环节仅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
对于1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用户,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
行政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10千伏供电的非居民用户外线工程建设需办理的审批事项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设施建设类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和“交叉跨越许可”。各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办结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选线总平面图、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等相关资料,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正式受理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正式受理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推送至相关部门。(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明确)。
市政设施建设类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如涉及道路开挖,需办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涉及临时占用绿地、移植砍伐树木还需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同步向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施工设计图、公安管理部门意见、现场示意图或定位图等相关材料。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容缺受理方式,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
交叉跨越许可: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如涉及穿(跨)越普通干线公路,需办理“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区县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正式受理申请后6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时限5个工作日
用户外部工程施工完成后报供电企业申请竣工检验,并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含竣工图纸、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主要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供电企业竣工检验的重点为涉网设备、自动化装置、电能计量装置、谐波治理装置和多电源闭锁装置,取消对非涉网设备施工质量、运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等的检查。竣工检验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竣工检验合格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后装表送电,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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