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是一种广泛分布在我国南方的哺乳动物,形同蜥蜴,四肢又短又粗,浑身被300多块鳞片所包裹。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穿山甲与王不留,妇人服之乳长流。”传统中医学认为,穿山甲鳞片甲片具有通经下乳、软坚活血的效用。
正因为如此,穿山甲在亚洲被广泛猎杀,在我国南方,穿山甲被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广泛使用,导致穿山甲在原生栖地大幅减少,一度濒临灭绝。2016年9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大会上,包括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在内的全球8种穿山甲从CITES附录二物种调升至附录一,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交易。上游新闻了解到,按照我国规定,凡是列入CITES公约附录一的物种,都比照国家一类保护动物来管理。
查获的穿山甲
2017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从海警部门接收了一批穿山甲。经现场清点,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确认被救助的是马来穿山甲,共34只,其中32只活体,2只死体。当年8月18日凌晨,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这批穿山甲接回基地救护检疫场并进行救治。2017年10月22日,这批被救助出来的32只活体穿山甲全部死亡。
今年1月11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会)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上游新闻注意到,这是国内首例获得立案的穿山甲公益诉讼。绿会因为这批死亡的32只穿山甲,和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国家林草局正在进行多起行政诉讼官司。
绿会穿山甲项目相关人士苏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提升穿山甲及其他野生动物救护的透明度。
而被指责救助水平低导致穿山甲大量死亡、输出穿山甲给某钢材公司的广西林业部门则表示,自己是依法履职,相关机构的手续齐全,自身并无违法行为,“广西穿山甲救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成为药材的穿山甲甲片
32只死亡穿山甲和3起行政诉讼
穿山甲每年巨大的消耗量以及国内保护力度加大造成的“缺口”,只能以从非洲或东南亚走私来填补,这也让穿山甲近年来成为了动物走私的主角。2018年12月19日南宁海关通报,2016年以来,仅南宁海关就查获了走私穿山甲2578只。
2017年8月21日,广西海警将在执法行动中现场查获的活体穿山甲32只,死体穿山甲2只移交给原广西林业厅,并由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简称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救护。环保组织绿会从媒体报道获悉情况后,当即向当时的广西林业厅发函进行工作联系,愿提供专业协助对穿山甲进行救助,但没有得到同意。一年多后,广西林业方面确认,2017年8月21日移交到林业部门的32只活体穿山甲中最后一只,已经在两个月后的10月22日死亡。
绿会穿山甲项目工作人员苏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17年8月她在同当时的广西林业厅及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的沟通中,对方不仅没有允许拥有众多穿山甲救援保护经验的绿会及其他环保组织参与救护,而且也没有同意尽快将该批次32只活体穿山甲放归大自然的请求。
苏菲和其他环保志愿者在同广西林业方面沟通过程中发现,广西林业方面对于救护穿山甲的信息并不透明,外界关注的近年来救助穿山甲数量、去向等都没有进行披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成为了他们了解穿山甲生存不得已的方式。
据介绍,2017年8月22日,绿会针对该事件向广西林业厅第一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西林业过去5年接收穿山甲的数量多少只、活体数量和死体数量分别多少、放生多少只,是否有跟踪器等问题,但广西林业方面在2017年9月6日以“我厅对穿山甲救护的管理方式主要以批次方式进行,对相关数据未按年度进行整理统计”为由,婉拒了信息公开请求。
2018年9月29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绿会提起的“广西林业厅因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政诉讼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院以“行政机关拒绝提供的,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判决绿会败诉。绿会当即就这一判决提出了上诉,2018年12月30日,南宁中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了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重审。
2017年8月21日移交到广西林业部门的32只活体穿山甲,不仅让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成为了被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因此坐上被告席。
2018年12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通知绿会,他们起诉广西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行政诉讼,已被该院正式立案。
这次在北京的行政诉讼,仍以早前绿会提起的要求原广西林业厅公开救助的32只穿山甲的政府信息为基础,因国家林草局“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再次作出维持广西林业厅的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而将国家林草局、广西林业主管部门推上被告席。
今年1月11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绿会诉广西林业厅等单位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上游新闻注意到,这是国内首例获得立案的穿山甲公益诉讼。
绿会认为,在此次救护事件中,广西陆生动物救护中心存在明显救护不力的失职行为,而广西林业厅作为其上级单位怠于行使监管职责,对于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失职行为不闻不问,最终导致32只穿山甲活体全部死亡。绿会在此次获得立案的环境公益诉讼中提出了两项赔偿请求:要求广西林业部门赔偿因过错致8只检疫合格穿山甲(其余穿山甲或多或少有些问题)死亡所造成的生态损失,以及要求其就因过错导致的生态破坏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9月15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就绿会诉广西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进行了宣判,该院的判决书中披露了广西林业部门对于此案的态度——除认为绿会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外,广西林业部门还表示,绿会的诉讼行为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本意,“违背诉权行使的必要性、正当性”,称绿会的目的是通过重复、大量提起信息公开的方式给被告施压,从而达到使广西林业部门同意其在广西设立“未见任何合法依据的中华穿山甲保护地”的目的。
绿会穿山甲项目负责人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就移交到林业部门的32只活体穿山甲提起的3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目的并非是广西林业部门所说的在广西“设立中华穿山甲保护地”,而是想让穿山甲及整个野生动物体系的救护流程规范和透明化,让穿山甲救助暴露在阳光下。“过去查获后被救护的穿山甲都去了哪里?这是我们认为穿山甲走向灭绝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粤辉腾钢材经营部的“穿山甲繁殖许可证”
钢材公司也能繁殖穿山甲?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绿会在同广西林业部门诉讼、沟通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奇怪问题:根据原广西林业厅官网主动公示的信息,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曾多次申请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运输证核发的行政许可。
上游新闻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在广西林业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2015-2016年“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运输证”信息中,共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粤辉腾钢材经营部)运输了48只穿山甲。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粤辉腾钢材经营部注册于2003年3月,注册地址在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西村溪头工业区,社保参保人数为2人,该钢材经营部的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五金、电器、装饰材料销售等,与野生动物饲养、繁殖毫无关系。
上游新闻记者曾经多次联系粤辉腾钢材经营部,试图就该公司繁殖、饲养穿山甲的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相关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其法定代表人冯庆。
苏菲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他们的多方查证,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就是经营钢材的,和野生动物穿山甲毫无关系,“难道穿山甲运过去,是为了跟一堆钢材放一块儿?”
上游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广西陆生动物救护中心不仅将穿山甲送往佛山的粤辉腾钢材经营部,还在2015年、2016年将34只穿山甲送往了江西省樟树市三鲮穿山甲驯养繁殖中心。
苏菲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三鲮穿山甲驯养繁殖中心所在的樟树市,是我国闻名的中药之都,而且三鲮穿山甲驯养繁殖中心负责人杨某名下还有多家医药、医疗公司。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驯养繁殖”的真实目的。
备受质疑的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
回应之后的“合同造假”疑云
2018年8月10日,广西林业部门就绿会提出的“输出穿山甲给钢材公司”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广西林业部门表示,穿山甲救护是世界性的难题。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相关要求,“十二五”期间广西、广东、江西等省区相继开展穿山甲救护及人工繁育技术研究,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和江西省樟树市三鲮穿山甲驯养繁育中心,都是分别取得了广东、江西省相关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核发的穿山甲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单位。广西林业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多次寄养穿山甲到以上几家单位开展救护与人工繁育研究,所寄养的每批次穿山甲均依法依规办理了行政许可。
但广西林业厅在2018年8月作出的这次回应,引发了更多质疑。
广西林业部门公布了一份广西陆生动物救护中心与佛山市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在2013年1月8日签署的《穿山甲驯养繁殖攻关寄养协议书》。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这份协议书的甲方为“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所盖公章也为该单位。但根据2013年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桂编(2013)10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才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也就是说,在广西编办下发更名文件之前,该中心就在对外进行活动并使用公章了。
接近政府体系的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透露,这种提前使用更名后的单位名称对外进行活动的行为,在体制内单位是无法想象的。在编办文件下发前的2013年1月,广西肯定没有“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这样一个单位。如果按照广西林业部门的说法“合同属实”,那么就涉嫌触犯《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送往江西省樟树市三鲮穿山甲驯养繁殖中心的穿山甲,同样面临程序性问题的质疑。
广西林业部门官网在2018年8月回应相关问题时,提供了该驯养繁殖中心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上面记载了驯养期限是从2015年8月26日到2020年8月26日。但根据广西林业部门官网公示的信息,广西林业部门在2015年4月13日就向该驯养繁殖中心核发了运送2只穿山甲的运输证。
2019年1月10日,广西林业局网站再次发布了《关于穿山甲收容救护有关情况的说明》。除再次声明佛山市粤辉腾钢材经营部拥有穿山甲繁殖资质外,还称因效果不佳,已经停止了双方的穿山甲驯养繁殖合作, “此批马来穿山甲全部运回救中心基地”。
针对网络上质疑的广西陆生动物保护中心与钢材经营部所签寄养协议造假问题,广西林业局表示,已经将此事转交给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广西林业部门官方杂志《广西林业》曾刊文表示,“广西穿山甲救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表示,穿山甲救护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境外只有新加坡动物园和我国的台北动物园进行少量试验性饲养。广西救护中心组建后,“经过数年的摸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救护经验。”
长期研究穿山甲物种的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吴诗宝对媒体强调,在穿山甲非法猎捕乱象丛生、养殖技术没有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盲目推进穿山甲人工养殖对穿山甲保护是不利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反而会加速这个物种的灭绝。
“公众的质疑是有原因的,关键还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穿山甲种源上做到账目清晰可查,落实严格的追溯制度,同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到公开透明。”
新闻加点料
药用食用,需求两旺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有这样的记载:“穿山甲与王不留,妇人服之乳长流。”传统中医学也据此认为,穿山甲鳞片甲片具有通经下乳、软坚活血的效用。在传统医学中,一般会把穿山甲的鳞片经过加工炮制以后作为药材使用,起到催奶下乳、治疗乳腺疾病、风湿痹痛等。同时,穿山甲的甲片还在骨伤和淋巴瘤的中医药治疗领域有独特效用。
28岁的张然2018年6月生下了自己的第二胎儿子。和第一胎生下女儿后一样,张然遭遇了“堵奶”的麻烦。这次她仍然选择找老中医,开了含穿山甲甲片的催奶秘方。
张然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第一次生产之后同样遭遇堵奶,不仅自己难受,孩子还不得不靠吃奶粉充饥,期间也尝试了物理按摩、调整饮食等多种办法,但仍然于事无补。
偶然之间,张然在母婴论坛里面看到了偏方:服用含有甲片的中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然服用了老中医开出的“催奶秘方”,之后堵奶的情况果然缓解了不少。张然向自己不少朋友推荐了含有穿山甲甲片的中药方子。她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存在就是合理的,政府允许这些药材的存在,就肯定有它的合理性。”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张立在2010年的估算,中国每年穿山甲需求量在20万只左右,用来制作中成药、中药饮片的需求在每年8万至10万只左右,约占50%左右。
从事多年药理工作的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药学博士陈甚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中医药市场上的穿山甲鳞片数量稀少,不仅多为早年存货,而且价格昂贵,无法通过各种保险报销,但需求量一直很旺,求购穿山甲甲片的患者不少。
上游新闻获得的动物保护组织“野生救援”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约有70%的中国人相信穿山甲制品具有药用价值,66%的国内居民曾购买过获得政府许可的穿山甲药品。
因为穿山甲保护力度的加大,且单价不便宜,目前中医在开具处方时也很少使用甲片了。陈甚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中医学界已经找到了穿山甲甲片的替代用品,已经不是非穿山甲不可了,实际操作中,蝎子、蜈蚣、地龙等合法合规的中药材已经能够起到甲片活血化瘀、坚软散结的药效。
虽然找到了穿山甲甲片的替代品,但药用需求仍然旺盛,所以政府部门直到现在仍批准穿山甲入药。201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含穿山甲甲片处方616个,中成药制剂180个,临床处方150个。统计显示,2008年-2015年7年总消耗控制量约为186吨,平均每年在26.6吨左右。每只穿山甲甲片重量约为0.5至1千克。这就意味着,每年销掉了2.6到5万只穿山甲的库存。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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