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刑事裁定书,其中获准减刑的官员,涉及的各项罪名,占据了整整两行才写完:贪污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这些罪名共同指向的,是安徽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原政委武献飞。裁定书中显示,武献飞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其系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应从严掌握。法院最终决定,对罪犯武献飞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说起武献飞,就不得不提到13年前阜阳市交警系统的一桩窝案。2005年,涉案千万元的阜阳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韩明亭被控受贿115.02万元,同时还有银行存款人民币1331万余元,美元4301元,黄金观音像1台,纪念金条4根计300克,名表两只等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不过,因具有自首及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依法判处韩明亭有期徒刑11年。韩明亭检举的对象,正是他的“老上级”阜阳市公安局原局长种永纪。据韩明亭交待,韩想当交警支队长时,曾经给种永纪行过贿。
因这次检举,种永纪以及其女婿武献飞贪腐案浮出水面。最终,种永纪因受贿200余万,以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种永纪罪名中的私藏枪支弹药罪尤为引人注意。退休后,他本应按照规定上交配发的枪支弹药,但其拒不上交,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案发后,种永纪还发动其儿子、女儿、亲家等人帮他藏匿子弹。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近年来有不少落马官员,除涉及贪污受贿外,还有不少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2017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因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查,赵黎平藏匿了一支转轮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还有91枚雷管。
2016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连子恒,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连子恒被指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此外,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也因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李若虹还是与情妇共同持有枪支,检察人员在两人的居所中查获了制式枪支和制式枪弹。
被判处死缓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以及被判处无期的吉林省吉林市原副市长于国华,其罪名中均有非法持枪这一项。
有“小官巨贪”之称的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其妹妹马青茹也被查出非法持有枪支。马超群落马时,出动了特警。有媒体报道称,面对大批警察、武警和检察官,马超群毫无畏惧之色,大声斥骂带队的检察官和警官,并用言语威胁。执法人员向他出示的法律文书,被他一把抢过撕掉。随后,马超群被武警战士用枪托击打,头部出血。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被指常常随身携带两把手枪。他落马时,动用了40名持枪特警进入张越办公室拿人,直接把他架到车里。
我国对枪支管理的严格极其严格,在这些落马官员中,有些人原本的职位是具有配枪资格,但退休或者调离原岗位之后仍能持枪,甚至有些不在相关岗位任职的官员也有藏匿枪支,着实值得深思。
原标题:落马贪官的“特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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