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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发音频等声明称遭“法官”索要2万元 当事人:奉陪到底
04-09 15:14:28 来源:上游新闻

4月7日,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声明,称“法官”以散播“坏奶”视频为要挟索要2万元。

8日,声明中所指的“法官”李先生回复上游新闻(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称,他压根不是“法官”,阳光乳业的声明“站不住脚”,届时他也会公布相关证据,“阳光乳业想把事情搞大,我愿意奉陪到底。”

阳光乳业:

“法官”以散播“坏奶”视频要挟索要两万元

阳光乳业发布的声明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发布声明的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2008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主要是乳制品、饮料的生产、销售等。其母公司系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乳业的声明称,近日,家住红谷滩商城世纪村的李某,首先在网上发布我公司的“坏奶”视频,并大量转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然后,此人自称是西湖区法院“李法官”,约我司人员在西湖区法院门口进行协商,以散播视频为要挟向我司索要两万元(有录音和微信为证)。“坏奶视频”的产品,李某自称是3月21日购买的,已隔近半月后才声称坏奶(该产品系低温产品,需要冷藏保存)。李某至今拒绝提供视频中的“坏奶”。经查,该批产品出厂检测全部合格,请消费者放心。我公司已报案,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声明还配发了一段时长40秒的录音。录音是两女一男的对话。

主要对话内容为:“最后,你这边是什么意思?”“我已经说了我的意思,如果你们认为我过分,不赔也行,三盒奶我也不要了。”“你的意思就是叫我们赔偿两万元钱,对不?”“对,我小孩身体吃坏了。”“这不是天价吗?”“没有天价,两片面包都赔了两万,我一粒杏仁都赔了900元钱。”“那这也不符合规定。”“是,好多都不符合规定。”

8日中午,阳光乳业市场部负责人陈晓泳称,上午律师已过来取证,准备下午报警,“现在不方便多说,一切以警察调查结果为准。”

当事“法官”:

愿意奉陪到底,届时公布相关证据

8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声明所指的“法官”李先生。

李先生说,3月21日,他在红谷滩商城世纪村办完事后,在阳光乳业的促销摊上购买了一箱阳光奶,放进家中冰箱。3月22日,其9岁的儿子喝了奶,一个多小时后,不停地拉稀;23日上午,见儿子还没好转便去了医院。医生告知他,其子吃坏了东西,有肠胃炎的症状。

“开始没想到是阳光奶,直到4月3日,我自己拆开包装喝奶,发现牛奶里有块状漂浮物,才想到儿子的病是坏奶引起的。”李先生说,3日当晚他就拨打了客服电话投诉,几经周折,于4日与阳光乳业工作人员见面。

在李先生看来,阳光乳业的这则声明“站不住脚”:“我家不住红谷滩商城世纪村,从我家走到世纪村去要花10多分钟;我只是在朋友圈里发了坏奶视频,网上转发我控制不了;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法官,法官是邻居起的外号;当天下午和他们谈了16分钟,前面我有说过带我孩子去检查和投诉起来好费劲等事,之所以说赔两万,是他们在套我话,面包和杏仁是我举的例子,给他们一个参考,40秒的录音只是片段真实,片段真实不是全部真实;他们要我把坏奶整瓶给他们,我没答应,这是证据怎么可能给,我说过可以倒一点奶出来,让他们去化验。”

上游新闻记者希望李先生提供其子病历等相关证据,李先生说其在外地出差,暂不方便,届时会公布相关证据。

“我本意不想把事闹大,现在他们公布套话套出来的录音,想说明我在敲诈,太龌龊了,我愿意奉陪到底。”李先生说。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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