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广播微信公号消息,今年5月,盐城大丰国家级麋鹿保护区因为接连有麋鹿被撞死的消息。有动物志愿者向江苏新闻广播爆料:在盐城大丰当地,有多家饭店长期接收疑似非正常死亡的麋鹿肉,作为野味高价售卖。事件发生后,盐城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曾专门辟谣,指出意外死亡的麋鹿,都会统一按流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针对爆料,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
保护区:不可能有人卖麋鹿肉 农家乐:150一盘
动物保护志愿者吕先生还向江苏新闻广播爆料:在大丰当地,还有好几家饭店长期接收疑似非正常死亡的麋鹿肉,作为野味向游客售卖,并且价格不菲:
吕先生:“有时候我们也到那个靠近麋鹿保护区这个地方嘛,西边也好,好多饭店,他说我们这边有麋鹿肉。我在那边有次也去吃了一回,他说这个是麋鹿肉,但是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的。”
对此,大丰麋鹿国家级保护区安全保卫处处长刘彬回应,应该不可能,死亡的麋鹿一旦被发现,都会集中被管理人员运走,之后有专门的渠道进行无害化处理:“到指定地点,进行深埋。填埋之后无害化处理,不进行利用。”
5月8日晚,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来到大丰国家级麋鹿保护区西门对面的一家叫作“亚琴海鲜饭店农家乐”的餐馆。饭店老板刘某却悄悄地告诉江苏新闻广播记者,自家有野生麋鹿肉卖。
记者:“有什么菜?”
刘某:“你要野味有野鸡、野鸭、野兔,还有现在的田鸡。这些东西备货也不是太多的。”
记者:“有麋鹿肉吗?”
刘某:“有。”
记者:“这边的麋鹿啊?”
刘某:“不要问太多,我只告诉你有还是没有,一份,尝尝味道,150。”
记者:“多大盘子?”
刘某:“反正你们两个人肯定够吃。”
饭店老板向记者展示的白果爆炒麋鹿
饭店老板刘某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介绍,自家麋鹿肉的来源多为周围农户误杀的麋鹿,但偶尔也有专门的偷猎者,使用电击设备猎杀麋鹿,专门向饭店供货。
记者:“你们这边还有麋鹿肉的啊?”
刘某:“肯定的,你放心好了。”
记者:“梅花鹿还是麋鹿啊?”
刘某:“不好说,不好讲,不好明说,我能拿到的肯定都是比较好一点的东西,因为梅花鹿肉的话我是之前家里面有,但是这一段这一批卖掉了,下一批我可能就是另外的。因为这个东西不可能经常有的。这也是过年的时候别人用这个东西电到的,这个时候你来对了。”
老板:肉源系保护区内麋鹿野化二代 没编号随便吃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再三询问麋鹿肉的来源,饭店老板刘某告诉江苏新闻广播记者,肉的来源主要是第二代野化的麋鹿,这些麋鹿偶尔会跑出保护区,由于没有专门编号,偶尔杀一两只,保护区也不知道:
记者:“你这个肉是哪边来的?保护区吗?”
刘某:“保护区里面肯定不会弄出这个东西的。这个东西在保护区里每一头鹿都有编号。这个是外面现在野化出来的,它每年都会生很多小鹿,有些农户就放夹子啊或者放什么东西,主要不是夹它,主要是夹野兔啊,我们这边牙獐啊什么的。这个东西到现在为止子二代都是不能吃的。”
记者:“这个等于是放养出来的?”
刘某:“是放养出来的,他做一些野化的。”
记者:“那我抓了也无所谓的?”
刘某:“不是无所谓,这个东西确确实实不可以那个。”
5月8日晚,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大丰麋鹿国家级保护区外多家饭店售卖麋鹿肉,9日上午,公安部门立即到附近饭店进行突击检查。
然而,突击检查的第二天,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叫作“亚琴海鲜饭店农家乐”的饭店,发现依旧在售卖麋鹿肉,完全没有受到影响。江苏新闻广播记者询问老板刘某,长期售卖野生麋鹿肉,不怕被发现吗?刘某透露,通常自己每次去盗猎者家中取麋鹿肉时,每次只会拿一两块肉,回来马上就做成半成品,从外观很难分辨是麋鹿肉。因此公安即使来检查,他们也不怕:
记者:“老板,你们这个送过来是活的还是死的?”
刘某:“没有活的。”
记者:“没有活的啊?”
刘某:“只有他给我是一块肉啊,或者一块排骨啊。”
记者:“给你们的时候就是一块肉?”
刘某:“对,但这个是正宗的,我到他那边去拿的,因为一整块的话有的时候太大了,这些东西都很少的。拿回来的时候那个生肉的味道是不能闻的。”
记者:“不好闻啊?”
刘某:“你明天到麋鹿保护区去一下你就知道了。”
不仅能搞到麋鹿肉,还能到搞到麋鹿角麋鹿鞭
至于鹿皮、鹿蹄子等能看出麋鹿外观的部位,他们一般都不会拿,以免留下罪证。江苏新闻广播记者追问,那怎么能保证他卖的不是假的麋鹿肉呢?刘某表示,做生意靠诚信,如果记者执意不信,他也没办法。
但饭店老板刘某同时向记者展示了一张自己拿着一个麋鹿角的照片,告诉记者,如果记者有需要,出的起价,自己不仅可以搞到麋鹿肉,还能搞到麋鹿角、麋鹿茸、麋鹿鞭:
刘某:“这是当时在别人家里面搞的一个麋鹿角,这个弄不到,我去他家里拿鹿肉的时候才搞的一个。”
记者:“这个是合法的吧?”
刘某:“这个也不合法,鹿角,保护区里都是有规定的,这些东西不能在市面上流通的,就跟象牙一样的。这个是正宗的麋鹿角,跟梅花鹿的角不一样,梅花鹿没有那么多分叉。”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将饭店老板提供的和鹿角的合影提供给了中国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侯森林表示:“这有点像麋鹿的角,角形上是比较像的,麋鹿的角基本也就这种形态,也就是这种角。但是因为没看到实物,像这些东西,一般我们也不好确定。”
那么,售卖麋鹿肉、麋鹿角等动物制品是否违法呢?江苏省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站站长卢克成:“吃麋鹿肉肯定违法的,哪有麋鹿肉呢?他弄死要坐牢的,那是坐牢啊,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肯定是触犯刑法了。”
截至发稿,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再次致电饭店老板刘某,询问是否有麋鹿肉售卖,刘某表示,最近店里备货不多,且都已经做成熟食,但如果记者需要的量比较大,他可以向“厨房”,也就是盗猎者“订货”,拿到鹿肉后切成小块快递给记者。
刘某:“要生的是吧,要生的话我给你寄可以吗?我用那种包装好的给你好吧,真空包装的,你需要的话你就打我电话,我给你用小包装的,然后你比如说要15份或者20份的,我就用小的真空包装包装好,用冰袋全部弄好,保证到你那边全是新鲜的。”
记者手记
距离大丰麋鹿国家级保护区仅一街之隔,这家小小的农家乐竟然如此猖狂,公然向外地游客推销野生麋鹿肉。先不说这麋鹿肉是真是假,从他出示的拿着麋鹿角的照片来看,他可能涉嫌非法持有野生动物制品。
再说这麋鹿肉,如果是真的,那必然涉嫌非法捕杀国家保护动物,触犯刑法;如果是假的,则显然是消费欺诈。不管这肉是真是假,这样肆无忌惮地长期在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面叫卖野生麋鹿肉,显然已经给大丰麋鹿国家级麋鹿保护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我们不知道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多少游客,有过这样的体验:花过高价,吃过所谓的“麋鹿肉”。
设想一下,游客早上刚到中华麋鹿园,去看我们的工作人员怎样千辛万苦地在保护这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结果中午一出门,这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已经“在锅里”了。他们有过这样荒诞的体验后,对我们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我们大丰会有怎样的看法?
我们期待着当地的保护区、公安和工商部门,能尽快调查,给我们一个经得起考验的答复。
原标题:大丰麋鹿国家级保护区门口,农家乐当街卖麋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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