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昌宁县法院所做的开庭笔录显示,经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无异议,检方抗诉称女人找人冒充男方出庭。
针对上游新闻1月8日刊发的《伪造笔录雇人演戏,云南女子“假离婚”获价值千万元房产》报道,云南省昌宁县委宣传部1月9日回复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表示,昌宁县委高度重视2014年县法院审理的何婷(化名)与戴维(化名)离婚案,县委决定从昌宁县纪委监委、昌宁县委政法委、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抽调人员成立初核组,对2014年办理两人离婚案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核。
对于2014年2月21日何婷、戴维两人离婚案开庭当天的情况,何婷在虚假诉讼罪侦办期间所做的供述和保山检察院所掌握的情况明显不同。
上游新闻从何婷在虚假诉讼罪侦办期间所做的笔录中看到,何婷曾表示再审当天“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法院就将离婚协议书、开庭笔录等所有文件交给我,让我签字了交还给他们”。保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民事行政抗诉书则披露,2014年2月21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对何婷、戴维离婚案开庭审理当天,“何婷雇请他人冒充戴维出庭应诉,参与整个诉讼过程”。
昌宁县委外宣办吴主任表示,昌宁县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的部门召开了会议,决定由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院等组成调查组,重点就该离婚案等程序性问题进行初步核查,重点在于案件程序上的纠偏,调查了解昌宁县法院的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1月8日下午和1月9日上午,昌宁县法院对何婷、戴维离婚案民事调解书进行了再审。庭审中,双方围绕昌宁县城价值约一千万的房屋进行了法庭辩论,双方都坚持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并出示了各自的证据。昌宁县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