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9日电 ,继长生生物“假疫苗”案被开出91亿罚单后,不到一年时间,假疫苗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这次的受害者瞄准的是女性群体。
4月29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下称银丰康养医院)涉嫌非法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最新通报,着重对其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没收20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8000元的罚款。
目前,警方正在对银丰康养医院可能涉嫌使用假疫苗的情况进行调查。
前有“长春长生天价罚单”的震慑,却依然有人铤而走险,为何假疫苗问题屡禁不止?
38人接种“假疫苗” 仅罚8000元?
4月22日,微博账号“王曦Anna”的用户爆料称,在银丰康养医院注射的九价宫颈癌(HPV)疫苗为“假疫苗”,注射的疫苗批次中有非法走私,也有吉林四平某工厂生产的未知药水,并贴出了收据、聊天截图、疫苗注射卡等资料。
微博截图
此外,有网友3月24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其怀孕的妻子曾在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注射HPV疫苗,“现已被警方通知当时所注射疫苗为走私假药”。
如果此事真如网友所言,那么银丰康养医院的此次假疫苗事件并非个例,这些“无证”疫苗从哪里来?
企查查数据显示,银丰康养医院2016年2月1日取得执业许可证,2018年3月21日开业。实际上,内地第一批九价HPV疫苗直到2018年5月26日才运抵海南琼海,而从未取得“预防接种”门诊许可的银丰康养医院早在1月份就已经施行了疫苗接种,非法接种的九价HPV疫苗,比国内合法首批疫苗早了近5个月。
银丰康养医院相关信息 来源:企查查
根据调查,银丰康养医院2018年1月涉嫌非法开展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业务,总共接种38人,其中37人为收费客户,每人收费9000元,另外1人王某为公司内部福利不收费。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晓月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认定属于应经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均属于假药。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假药,可能构成销售假药或者伪劣产品。
梁晓月说,依据我国《药品管理办法》,主管食药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和购进的药品、并按照购进药品货值金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可能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与青岛美伯门之家美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签订医疗美容相关业务和项目的合作协议,涉嫌违法出借医疗美容科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针对此次8000元罚款,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称,海南卫健委的处罚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博鳌银丰康养医院有两个违法行为,第一个是超越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没有预防接种门诊的资质,开展接种疫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罚款3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李斌说,第二个违法行为是出借医疗美容科的执业许可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此,罚款数额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均按上限处罚。两者相加罚款数额共计8000元。
疫苗毛利率高达80%以上
东方高圣执行董事瞿镕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正常情况下,疫苗的毛利率在80%以上。与高昂的回报率相比,这8000元的罚款数额让众多网友纷纷表示“罚的太轻”。
以国内上市公司智飞生物为例,2018年智飞生物独家代理了默沙东的四价HPV疫苗以及九价HPV疫苗,2018年上半年业绩一度暴涨365.42%,超过了2017年全年的业绩。瞿镕说:“智飞生物只属于代理商,毛利润就可达到40%左右,而生产厂家的毛利润则可达到80%以上。”他表示,疫苗类的主要成本是在研发阶段,一般需要七八年的研发周期,但产品一旦上市,后期生产成本非常低。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企查查数据发现,这家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是由银丰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下称银丰生物),在银丰生物官网上可以看到,公司致力于人类细胞医学工程发展,拥有自己的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立志将其作为“打造全生命周期康养方舟”。
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官网
而银丰生物背后控股的企业是山东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丰投资),工商资料显示,银丰投资于1999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1亿元,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王伟。
据了解,银丰投资最初涉足金融投资,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资本运营、投融资咨询服务、基金、银行、担保等业务,后来又大规模进军房地产,据统计,银丰投资旗下有21家房地产项目及专业公司。
然而,从金融、房地产领域跨界进入生物领域,可谓是一场“豪赌”,但80%的毛利是否值得这场“豪赌”,或许银丰投资早已有所预料。据媒体报道,2004年至今,银丰投资的生物工程板块就子公司数目来说,已完全超越元老板块金融和房地产,达到25家之多。
“假疫苗”案频发的根源
为何此类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梁晓月认为,患者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同时,基于对于医院信任或者医疗广告宣传,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并没有针对医院、科室以及疫苗资质进行全面的核实。这样一来,医院利用了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得以更便利地开展违法活动。
事发后,公众对频发的“假疫苗”案件的监管提出了质疑,为何此类事件会屡次发生?梁晓月指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监管方式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检查,另一种是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而本次假疫苗事件的处理属于后者。她认为,此类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过分追求经济利益。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医师执业资格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担任,应当具备了解和掌握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医院在开展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到审慎和负责的义务,对于科室、诊疗项目和医护人员等尽到主要管理责任。
在梁晓月看来,如果过分追求经济利益,那么类似于开展科室承包或允许违法使用假药这种可以短期内显著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利润的情形,将没有办法完全避免,再加上处罚过低,使得相关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得到遏止。
原标题:海南“假疫苗”案:毛利率高达80%,8000元罚款能否警世?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