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袭,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早日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疫”,数以万计的甘肃公安民警取消节假日、不分昼夜坚守在防控一线。但总有些人漠视生命健康、无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挑战法律底线。
宕昌
1月31日14时许,在宕昌县木耳乡拉寺村、西坞村路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检测点,木耳乡一村民杨某某辱骂、推搡木耳派出所执勤民警,宕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文县
1月31日,文县城关镇贾昌村任某某在进出贾昌村新型冠状病毒检查点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并多次辱骂现场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文县公安局依法处以任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兰州安宁
1月29日晚7时许,安宁区李家庄3名社区工作人员在村口开展疫情核查登记时,庆阳籍来兰务工人员白某拒不配合,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案发后,安宁分局银滩路派出所快速赶赴现场,经查证核实,白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目前,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岷县
1月30日17时许,岷县清水镇村民金某酒后骑行电动车在上崖寺村疫情监测点拒不配合体温监测,且辱骂工作人员,经亲属劝解回家途中继续喊叫辱骂,并行至其门口时挣脱亲属拉劝持铁锹欲殴打工作人员,被在场人员制止,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岷县公安局依法对金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靖远
近日,靖远县五合镇村民万某酒后在其所在300余人的微信群中发语音称“自己发高烧39.5度,是武汉肺炎的节奏,有没有人管,有本事把我抓去”,并在微信群中恶意辱骂他人。接警后,靖远县公安局五合派出所迅速行动,联合五合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镇干部组成调查组,到万某家中现场询问,确定万某没有武汉旅居史,没有接触过外来人员,医务人员现场体温测试正常。经查,万某散布虚假信息,并恶意辱骂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了恶劣影响。1月29日,靖远县公安局对万某依法行政拘留。
永靖
1月31日,永靖县岘塬镇一村民向岘塬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岘塬镇马路塬村巷道内防疫消毒时,有人酒后恶意辱骂,并阻止消毒车进行消毒,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处调查取证。经查,岘塬镇村民刘某某醉酒后在该村巷道对消毒的工作人员进行恶意辱骂,阻止消毒车进行正常消毒,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经民警依法审讯,刘某某的陈述申辩和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永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山丹
1月30日11时许,山丹县一小区住户肖某某欲强行将车开进小区时与疫情防控监测点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辱骂执勤工作人员,造成多人围观,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且事发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接警后,山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查清事实后,肖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山丹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平川
2月1日凌晨,平川分局王家山派出所接京藏高速平川区王家山出口疫情检测点工作人员电话报称:一名醉酒男子在检测点闹事,请求依法查处。接警后,王家山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调查,闹事男子杜某某和朋友吴某等人在平川区某宾馆喝酒,酒后吴某和杜某某二人乘坐的出租车途径京藏高速王家山出口疫情检测点时,检测点工作人员对该车辆进行劝返。但吴某根本不听劝阻,不仅对检测点工作人员进行肆意辱骂,还将检测点设施故意毁坏。随后,民警将闹事男子吴某依法传唤至王家山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吴某对其酒后在疫情监测点闹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月1日,吴某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王家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依法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陇西
日前,一昵称为“追求梦想”的网民在微信群中因对交通劝导措施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辱骂奋战在一线的防疫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陇西县公安局德兴派出所立即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王某某对其违法错误行为深感自责,并写了公开致歉信。
警方提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对现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不服防控管理,多人因滋事违法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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