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据云南省文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2月6日,文山州人民医院3名医务人员、文山市人民医院2名财务人员因偷拍、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病程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2月3日下午3时,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编外职工)、谢某(编外护士)、关某(编外护士)利用工作便利,私自用手机拍摄医院电脑记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工作单位、行程轨迹、接触人员、诊疗信息等基本情况并公开散布,文山市人民医院刘某(财务人员)、余某(编外财务人员)通过微信转发传播,造成相关小区住户人员高度恐慌,严重影响患者的家庭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文山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文某、余某、刘某、谢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对关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文山市公安局暂缓执行对文某、余某、刘某、谢某的行政拘留决定。
原标题:泄露患者信息 云南文山5名医院工作人员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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