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县人民政府网7月4日发布《赵湾中学一学生坠亡情况通报》:
2020年6月29日晚十时许,旬阳县赵湾中学高二学生王某(女)从教学楼五楼坠落,随即被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6月30日凌晨宣布死亡。王某,现年17岁,本县仁河口镇人。
经调查,6月29日晚自习后,王某班主任江老师(女)得知王某可能出现早恋现象,随即让同学去找王某来了解情况。等了一会儿,不见王某来。按照惯例,江老师要去检查学生宿舍有无安全隐患。途中遇到王某,便让其到四楼办公室等候,待检查结束后与其谈心。就在江老师查完宿舍返回时,王某坠楼,多位教师立即赶到现场,并拨打110和120,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1小时后,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6月30日早8时30分,旬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公安、教体、民政和所涉及的乡镇等单位成立了相关工作组,具体负责问题调查、善后处理、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要求各组全力以赴,立即开展工作。
目前,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王某系跳楼自杀,排除他杀;公安机关已向其家属做了案情通报。善后处理工作有序进行,鉴于死者家属居住地离县城较远,故在县城酒店为其提供食宿及法律援助,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并沟通协助善后事宜。
原标题:赵湾中学一学生坠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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