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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两男子谋财害命潜逃16年终落网
07-29 11:09:42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6年前,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发生了一起命案,40岁的村民蓝某林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人残忍杀害,受限于当时落后的技术条件,案件始终未能告破。但是多年来,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真凶的追查工作,终于在今年6月,警方借助公安大数据,对当年现场遗留的物证证据重新进行检验,取得了重要线索,成功抓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2003年12月16日晚上8时许,新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新圩乡加信屯路段的“江岜佬”(地名)处发现有一具尸体。经过勘察和调查发现,死者是一名男性,年龄大概在三四十岁左右,尸体上除了布满被刀砍、划、刺过的伤口外,尸体的后脑勺还被人用石头砸开,鲜血和脑浆流了一地,在尸体周围现场和通往果遂镇同乐村的路上遗留有沾有血迹的石头、砍刀和手套,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是被他人使用暴力手段残忍杀害。

据了解,死者生前是在新圩乡新圩村和新圩乡隆礼村一带收六合彩,做六合彩的庄家,平时身上都带有点钱,而且案发当天正是六合彩开奖的日子,当天下午被害人也是到新圩乡隆礼村去收六合彩,晚上回家的时候在半路遇害,根据这一情况,民警判断案件为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侦查人员还发现,案发现场是比较偏僻的路段,人迹罕至,距离各个村庄都比较远,外地人员一般不会这么熟悉现场环境,同时,知道被害人会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回家的时间、路线等情况的,也只有和受害人比较亲近的人,因此侦查人员把“本地熟人”列为了重点排查对象。而且从现场的痕迹物证来看,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至少有两人以上,而且是年轻人,应该在二十岁之间,同时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活动轨迹非常清楚,才有可能选择这个地方进行作案,为此民警决定以现场为中心,划定周围十公里以内的村屯作为排查的重点,先后走访周围的十二个村民委,二十多个村屯,走访群众近两千人,但是都没有调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就这样,受限于当时刑侦技术较为落后、农村监控设施基本为零等不利因素,这起被名为忻城县新圩乡“2003.12.16”抢劫杀人案的命案最终陷入了僵局。

2020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命案积案侦破攻坚年,广西公安厅把忻城县新圩乡“2003.12.16”命案列为督办案件。来宾警方从来宾市公安局、忻城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再次启动对这起案件的侦办工作,重新检验了当年案发现场遗留的证据物证,而这一次,案件终于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民警发现当时现场提取到的物证有两把刀,刀上面都有被害人和嫌疑人的血,还遗留有手套,在手套上面有几个人的血,民警通过筛查,摸排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来实施这个犯罪。

专案组这个猜想和当年的办案人员提出的设想如出一辙,不过因技术受限,这些证据在当年没能给查找嫌疑人身份提供进一步的帮助。这一次重新将证据物证进行了详细检验后,专案组发现,检验出来的人员信息和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一个名叫蓝某贵的男子十分吻合,于是民警对蓝某贵的轨迹进行了筛查。蓝某贵家里面有个老母亲,年纪也偏大了,这个案子发生之后,他就一直出外地打工,留老母亲一个人自己在家,他平时接触的人很少,一般都是独来独往,而且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也没有交往谈恋爱结婚,也不敢待在他的老家忻城县,所以民警怀疑这个人是要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所以一直以打工的名义在外地,不敢回家。

进一步摸清蓝某贵身份情况后,专案组民警于7月2日在来宾市区将将其抓获归案。面对强大的审讯力度和物证证据,一开始还避重就轻推诿扯皮的蓝某贵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供述其伙同犯罪嫌疑人蓝某绿杀害蓝某林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根据其供述,很快查到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蓝某绿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并于7月4日在南宁市良庆区将其抓获,归案后不久,蓝某绿也如实供述了伙同蓝某贵实施抢劫并将蓝某林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两人供述,当时案发前他们是从老家去合山市打工,但是一直找不到工作,犯罪嫌疑人蓝某贵就跟蓝某绿商量,他说曾经跟被害人蓝某林接触,当时蓝某林主要是在附近的村屯收六合彩单,有一次他跟蓝某林一起去收这个单的时候,发现蓝某林身上有一万多元钱的现金,所以当时两个在合山商量密谋,准备了砍刀等作案工作之后,从合山骑摩托车来到案发地蹲守,蓝某林经过那里的时候就被他们拿刀实施抢劫,遭到反抗之后就对蓝某林实施杀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蓝某贵、蓝某绿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广西忻城两男子谋财害命潜逃16年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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