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为了吃三斤鱼,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4名男子先炸后毒致22万余尾鱼死亡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等待数十分钟无鱼,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数十分钟后,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经鉴定,4人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共同出资11.4万元,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从重处罚。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4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被毒死的鱼能否食用?对此,有网友解释称,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更多网友则表示4人的行为无法理解,“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有买毒药和炸药的钱买鱼吃不好吗?”
原标题:气愤!为吃3斤鱼,4男子投毒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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