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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干部酒驾致4死一审获刑7年,事发当晚承认顶包
02-03 06:45:48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2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潘卫国、闫中华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一案判决结果: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注:指受害者家属)共计270万余元;闫中华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当日下午,受害者家属赵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家属无法接受该判决结果,将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抗诉,并对民事部分进行上诉。

庭审直播显示,宣判后,潘卫国、闫中华均表示将与其辩护人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潘卫国系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2020年4月4日,潘卫国酒后驾车发生车祸,致4人死亡。肇事后,潘卫国的朋友、同在车上的闫中华涉嫌为其顶包。

车祸后打给当地公安局长,未报警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0422刑初9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3日晚,潘卫国与他人在敖汉旗某大酒店饮酒。次日一早,潘卫国驾驶汽车接上其同学闫中华后,沿内蒙古省道210线由南向北行驶。后在行驶途中发生车祸,为逃避法律追究,潘卫国隐瞒自己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为使潘卫国不受法律追究,闫中华向民警作虚假证明,谎称是其驾驶汽车发生事故。

一审判决书还披露了事故发生后的部分细节:敖汉旗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0404交通肇事案调查初始阶段情况说明证实,事故报警时间为当日7时29分。民警执法记录仪显示当日8时14分,潘卫国在事故现场活动自如。8时19分,潘卫国到达当地卫生院,10时24分离开卫生院前往敖汉旗仁爱医院。当日21时3分,民警前往病房对潘卫国进行询问,潘卫国承认其驾驶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期间潘卫国未报警,未拨打120急救电话。

敖汉旗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腾海魁的证言显示:当日7时30分左右,潘卫国给他打电话说其撞车了。腾海魁问是否有人员伤亡,潘卫国说两个人在地上趴着,这事不怨他,是对方撞的他。腾海魁问潘卫国是否受伤,潘卫国说没受伤。腾海魁问潘卫国是否报警,潘卫国说其他人可能打电话报警了。腾海魁让潘卫国抓紧抢救伤员,就挂了电话。在电话中,潘卫国还说一开始是他开的车,后来是他同学(注:指闫中华)开的车。

对于顶包一事,闫中华供述称:“因为潘卫国有公职,我就和潘卫国说我顶替,你就说是我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了,潘卫国没有说话就点头了。顶替潘卫国驾车这事,我和潘卫国没有商量。”

潘卫国不仅隐瞒自己酒后驾车的情况,还试图让另一名车祸受害者杨某新作伪证。杨某新的证言显示:事故发生后,一名短发男子(注:指潘卫国)对他说:“交警找你做笔录时,你就说是那辆红车(注:指4死者驾乘车辆)越线和他车相撞的。”

一审法院:两被告不符合自首构成要件

一审判决书显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认为,潘卫国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1人重伤,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潘卫国未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救助电话,并让杨书新在办案人员询问时说红色小型轿车越过中心线与其车辆发生碰撞,乘坐车辆离开现场后向公安机关隐瞒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闫中华明知潘卫国驾车发生重大事故,仍然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犯罪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采纳。

潘卫国、闫中华及辩护人提出,两人具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潘卫国被办案民警从医院带至公安机关归案,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闫中华最初接受询问时未如实供述,经传唤到案,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被害人家属提出的潘卫国构成因逃逸行为致被害人赵某海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问题,公诉机关未指控被告人潘卫国构成因逃逸致被害人赵某海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相关证据证实,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让被害人赵某海乘坐派出所的车辆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被害人赵某海因伤势的原因拒绝民警的要求,等待救护车送其到医院救治。潘卫国在事故发生后未拨打救助、报警电话,而是与闫中华乘坐黄羊连镇派出所的警车离开现场去黄羊洼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警留在现场。上述事实,不能认定赵某海的死亡结果与潘卫国的逃逸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亦不属于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认为,潘卫国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措施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过错严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紧急避险行为。

综上,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判决: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共计270万余元;闫中华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对于该判决提到的“不能认定赵某海的死亡结果与潘卫国的逃逸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某海的儿子赵先生无法认同,他坚持认为,其父就是属于未及时得到救治死亡的。

赵先生说,家属将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抗诉,并对民事部分进行上诉。

原标题:判决书:赤峰干部酒驾致4死一审获刑7年,事发当晚承认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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