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公安微信23日发布情况通报,称2月21日,有群众向内蒙古晨报融媒体记者反映“临河区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3位民警2月14日(正月初三)当天将公车私用买烤鸭”。临河区公安局立即组织督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事情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2021年2月14日17时40分许,团结路派出所3名警务人员驾驶警车(车牌:蒙L1708警)处理完警情后,返回派出所途中顺路为7名值班民警采购了工作晚餐(3只烤鸭),期间2名警务人员留在车内等候。
早前,内蒙古晨报在2月22日发布报道《巴彦淖尔3名民警值班期间公车私用买烤鸭? 回应:正在调查》。
报道称,2月21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马言(化名)向记者反映: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3名民警在2月14日驾驶公务车买烤鸭。
△停在烤鸭店门前的警车
马言称,当时1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2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约半小时后,在烤鸭店等待的民警拎着东西从店内走出。随后,3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负责此事的吴队长称,2月14日下午,团结路派出所共有7名值班民警,由于春节期间单位食堂师傅不上班,于是3名民警便在执行完任务后驾驶公务车去烤鸭店买了晚餐。
“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我们迅速调查了此事,并及时回复了市民。”吴队长称。
吴队长告诉记者,对于3名民警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以及事件的某些细节仍需继续调查,督查室会尽快将此事查明。
综合自:“临河公安”微信公号、内蒙古晨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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