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4日,中国人寿前员工张乃丹在其名为“兔宝宝1988z”的微博和抖音帐号中实名举报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下称嫩江支公司)存在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虚假增员、虚列费用、套取公司奖励及费用等问题。
根据其举报材料,张乃丹在嫩江支公司工作了16年,从2018年开始就在公司内部反应上述问题。自2019年起,她多次向黑龙江银保监局、黑河银保监分局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嫩江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存在造假套钱等行为,同年8月遭单位开除。
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上述举报从2019年就已经开始,“总公司(中国人寿)目前正在研究这个事情,稍后会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银保监局和黑河银保监分局先后在2019年对嫩江支公司进行了警告和处罚,处罚的原因是虚列费用。“虚列费用在保险公司比较普遍,是行业长期难以解决的毒瘤。”保险行业律师李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各地银保监局对保险公司的处罚,大多都涉及到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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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已近两年
张乃丹在举报材料中介绍,她曾负责嫩江公司个险部的财务报账及综合管理工作。
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天眼查显示,张乃丹2017年担任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海江镇营销服务部法定代表人,该服务部2020年7月13日解散撤销。同一天,被举报者孙小刚也不再担任嫩江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外,2018年,张乃丹在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举办的演讲决赛中获得三等奖。
张乃丹职业生涯的变化始于孙小刚担任嫩江支公司总经理期间。孙于2017年担任总经理,2018年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长险短做’骗保,承诺客户高额利息。孙小刚为了完成‘开门红’阶段任务和自己的职务晋升,将《盛世臻品》包装成1年期储蓄产品,以‘长险短做’的方式欺骗客户投保,第二年再安排客户统一退保。”张乃丹举报称。
“自孙小刚任嫩江公司经理后,公司造假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我查了一下法律法规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张乃丹在其举报材料中称,她2018年向上级公司反应,2019年至今则不断向中国银保监会、嫩江市纪检委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孙小刚的问题。
此外,张乃丹还认为,孙小刚虚假增员,虚挂人力套取公司高额奖励及费用。嫩江支公司为了完成增员人数任务,在内部系统中窃取客户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办理虚假入司,10多年来平均每年有200多人的虚假增员。同时也伪造客户签字,用身份证给其他业务员做经济担保。再私开银行账户,将虚挂人力所得的佣金、各类津贴、奖励套现。
张乃丹举报的第三个问题则是虚列费用,“嫩江公司最出钱的科目是客养费和宣传费。孙小刚每月都伪造客户签字,用保单号冒领客户的回馈礼品,还有参加公司旅游、答谢宴请等活动,再虚开发票、做假营业执照、假账户报销套钱。”
“她说我造假、做假保费、贪污套取资金并且占为己有均不属实,她还说我窃取客户资料、虚假增员和身价千万都不存在。”孙小刚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回应,之前和张乃丹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张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至于个人贪污问题,孙小刚表示,当地纪检委曾对他进行过调查,已经有调查结果。
关于他去年从嫩江支公司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和短信联系孙小刚,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虚列费用”等造假行为是违规重灾区
公开资料显示,因为虚列费用问题,黑龙江银保监局2019年5月责令嫩江支公司改正,罚款10万元,给予孙小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7个月后,黑河银保监分局又因为虚列费用问题,对嫩江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人孙小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行业问题突出导致投诉了一年多,仍处处碰壁。”保险行业律师李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说行业突出问题指的是虚列费用。
从中国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多家保险公司因为虚列费用被罚。今年1月,安徽银保监局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未对新招募个人代理人开展岗前培训,虚列费用。今年2月,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5万元。
“虚列费用套取现金”“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长期以来都是保险违规行为的重灾区。虚列费用,是虚拟业务活动而产生费用,比如,虚拟某次培训花费5000元,将此费用支付到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的对象。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通过商业贿赂争取业务,该做法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是银保监会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对象。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宁威曾对媒体指出,保险属于“弱需求”,由此就催生了保险营销,包括营销员、电网销在内的渠道作用凸显。渠道费用高企的情况下,议价能力不强的保险公司就可能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方式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李滨认为,虚列费用的存在有其现实原因。从公司角度来说,业务员在外面做业务,每天都要遭到大量拒绝,公司采取开奖励会、出去旅游等措施激励他们,恢复业务员信心,但很多费用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从行业来说,为了追求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也不排除整个行业对有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漠视和放任。
更为重要的是,“长期以来,这些违规行为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罚,大家可能见怪不怪了。”李滨认为,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后,有没有移送,这是一个需要探寻的问题。”
李滨希望这起举报案件像投入水里的石头,引起保险行业探寻解决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途径。
原标题:中国人寿前员工实名举报近两年,律师称“虚列费用”是保险业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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