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据上海二中法院最新消息:2019年11月,郑爽向静安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
对此张恒发文回应判决:无法接受。
原文如下:
我对上海市二中院的判决表示遗憾。
我和我的律师目前尚未收到上海市二中院的判决书。我们认为,上海市二中院在当事人未收到判决结果之前公布判决书,并且公布当事人的住宅地址,是极为不妥当的做法。
我和律师团队仍然坚持认为,一审判决在程序上不合法,也无法接受二审的判决结果,我们将向上海市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感谢各位的关注。
张恒
2021年3月31日
(来源:@张恒KN、上海二中法院)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