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8月10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发表声明,对中国地方法院确认对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一案的死刑判决表示关切,呼吁对谢予宽大处理。欧盟称在任何情况下都反对死刑,呼吁中国暂停执行死刑。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中国法律保留死刑,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中国是法治社会,司法机关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依法处理。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在谢伦伯格一案上,有关程序完全合法,证据确实、充分。不知欧方在为毒贩鸣冤叫屈时,是否考虑过被毒品残害的无数个体的人权和家庭的幸福?
欧方声明肆意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也绝不接受。我们敦促欧方切实尊重法治精神和中国司法主权,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原标题: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就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就谢伦伯格案发表声明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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