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消息,据香港“东网”消息,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有人在10月20日于香港九龙区举行非法游行集结,该案的7名被告日前承认组织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区域法院今天(9月1日)判处7名被告11至16个月监禁。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据“东网”报道,7名被判刑的被告包括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杨森、何俊仁、吴文远及黄浩铭。除何俊仁外,其余6名被告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另外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则另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最终承认两罪的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分别被判囚16个月、16个月及14个月;承认一罪的杨森、何俊仁、吴文远及黄浩铭则被分别被判囚11个月、16个月、12个月及14个月。
被告七人(左上起):杨森、梁国雄、陈皓桓、吴文远、何秀兰、何俊仁和黄浩铭。图自香港“东网”
“星岛网”提到,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杨森和吴文远早前已因“818”、“831”及“101”三案判囚,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本案刑期同期执行。
原标题:港媒:2019年九龙非法集结案7名被告认罪,被判处11到1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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