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9月6日,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济南槐荫公安随后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对此,举报猥亵的当事人阿里女员工周某的代理律师裴杰回应红星新闻称,根据通报内容,应该理解为“检察院认定王某文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依然认定其存在(猥亵)行为。”裴杰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对王某文做出的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已是最高的行政处罚。
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回顾:
据早前报道,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到济南出差。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到济南出差。同日,王某兵入住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经警方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8月25日,据中国检察网,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原标题:举报猥亵的阿里女员工律师:王某文被拘留15天,可理解为存在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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