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海报新闻消息,9月27日,汪康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已于9月26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您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度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汪康夫说,很高兴能收到最高检的回应,但是对三个月后的结果也很担忧,“如果这一关没过去,我这辈子就完了。”
1966年,时任江西省莲花县小学老师的汪康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是强奸女学生2名、猥亵女学生10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汪康夫被押送到江西的鄱阳湖劳改农场进行改造。1975年,汪康夫结束农场劳改生活,回到江西省永新县石市村的老家。1978年,拒绝认罪的汪康夫开始了长达44年的申诉之路,也陆续收到了多名“受害女学生”自证清白的回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年多名涉案女生,在得知汪康夫因此入狱后,陆续“翻供”否认受害,并表示愿为其申诉作证。2021年9月6日,法院判定被汪康夫“猥亵”的10名女学生之一李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直到2020年,自己才知道汪康夫坐了牢,但他并没有强奸、猥亵过自己,“对于我来说,他是冤枉的。”
原标题:对话“江西教师强奸案”申诉者汪康夫:最高检已回应说依法受理,希望活着时能证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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