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黑土地保护法草案20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第十九条规定,禁止盗挖滥挖黑土资源,禁止非法出售黑土。
草案共三十七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要求和原则、政府责任和协调机制、制定规划、资源调查和监测、科技支撑、数量保护措施、质量提升措施、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资金保障、奖补措施、考核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草案明确本法所称黑土地,涉及的地域范围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区域,土地特性为拥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优质耕地。
据了解,制定黑土地保护法是保障长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完善黑土地保护体制机制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保护和投入不够,加之风蚀、水蚀侵害,黑土层“变薄、变硬、变瘦”,侵蚀沟发育发展,水土流失日益严重,进而导致耕地破碎化、河道淤积、洪涝灾害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
草案对禁止盗挖、滥挖、非法出售黑土等作出规定。草案第十九条规定,禁止盗挖滥挖黑土资源,禁止非法出售黑土。违反以上规定,盗挖、滥挖、非法出售黑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按破坏土地的质量等级、违法情节轻重等情况并处每立方米五百元至两千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恢复原状活动,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在科技手段方面,草案规定,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针对水蚀、风蚀、土壤质量下降等突出问题,明确应当综合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规定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壤质量、加强环境治理的关键措施。
草案明确,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黑土地养护措施,国家应当建立用养结合、保护效果导向的奖补机制,鼓励支持采取黑土地保护和治理修复措施。
草案还要求,加强政府的统筹和协调,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加强考核和监督。
原标题:我国拟立法保护黑土地:禁止盗挖、滥挖、非法出售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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