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作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消息,重庆民航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今(26)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上,《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迎来二次审议。二审稿对草案的体例结构和机场管理机构执法内容做了部分调整,同时还关注了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问题。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称,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更多从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的运营、安全环境保护、发展保障等角度予以规范,二审稿中对草案的体例结构进行了调整。
在机场管理机构执法方面,有些违反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专门规定,有的行政处罚不能由机场管理机构行使。因此,二审稿对机场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进行了修改。
此外,由于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可能涉及多个区县,一审稿中仅规定民用机场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可操作性不强,因此二审稿将这一规定修改为了: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噪声影响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引发的相关问题。
华龙网记者 徐焱
原标题:重庆民航条例迎二审 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问题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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