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根据《重庆市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渝北区作为长江上游的试点城市,今年将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如何推进,如何打好这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战役?上游新闻记者梳理试点工作方案发现,重庆市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人机结合、水陆空联动,完成全面排查、梳理建档、规范程序、排污监测、溯源分析、问题整治等工作,为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人机结合水陆空联动排查
试点工作确定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为试点城市,一个在上游,一个在下游。
方案显示,渝北区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船舶巡查、智能机器人探测和人员实地踏查等手段,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试点的关键,将深入分析总结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难点和不足,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为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根据试点方案,排查范围包括:渝北区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主要分布在洛碛镇范围内,长度约16.6公里,且向渝北区侧江堤(河堤)岸线外延2公里;渝北区清南社区和清溪口社区范围内的嘉陵江段,长度约1.5公里,且向渝北区侧江堤(河堤)岸线外延2公里;上述范围内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
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分四个阶段年内完成试点工作
渝北区试点工作自2019年2月开始,将先后开展成立机构、资料分析、动员培训、全面排查、梳理建档、规范程序、排污监测、溯源分析、问题整治等工作,至12月底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启动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完成资料收集和分析,提出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及技术规范,初步构建入河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第二阶段,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形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第三阶段,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并形成相关程序规范;第四阶段,完成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制定和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专题纪录片制作,并总结渝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试点经验。
“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
试点工作方案显示,渝北区通过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程序规范,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改善,努力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通过查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底数,基于排查成果,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逐一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编码、坐标、特征、照片等相关信息,初步构建并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
通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各类长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基本掌握入河污染物排放量。
长江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方面,在监测基础上,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通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
试点期间履职不力等将公开约谈
试点工作方案就严肃纪律、压实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严谨规范做好试点工作。
在试点期间,设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此外,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上游新闻记者 陈翔 王倩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