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江津加州国际小区的不少业主一个月前通过司法拍卖,购买了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但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小区物业要求缴纳这些车位近三年的管理费。那么,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交呢?
业主们说,他们通过司法拍卖获得这些车位,今年1月25号法院还下达了执行裁定:拍卖车位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可小区物业却说,业主们必须要把三年来的车位管理费交了,否则他们不能停车。
业主们说,拍卖车位时间是2019年1月份,之前他们根本没有使用过。而且这些车位在拍卖前,开发商已经对外出租。而小区物业人员却说,这些管理费包括近三年的车位清洁费和电费,之前收的车位租金也与拍卖业主无关。
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小区拍卖的车位有100多个,这些车位之前属于另一家公司所有,现在车位虽然拍卖了,但涉及的管理费,应该由现在的拍卖人负责交清。随后记者与参与拍卖的法院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标的物参与拍卖,除了大家比较关心的最终买卖价格外,一些标的物前期可能涉及产生的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都需要拍卖人在参与拍卖时,全面了解并查看拍卖公告,否则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麻烦。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周炜
原标题:司法拍卖车位,三年车位管理费该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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