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6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公安局获悉,就“七名驴友涉嫌非法穿越卧龙保护区一人遇难”一事,当地林业保护站和警方派出的搜救人员已同其余驴友汇合,正赶往事发地找回遇难者遗体。 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要等警方现场勘查下山之后才清楚,到时候会披露相关信息。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同行的驴友报警时称,12日早晨,队伍出发前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1人,他们在距离营地一公里处找到这名驴友时,发现已经遇难。
卧龙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称,目前搜救人员已同其余驴友汇合,正赶往事发地找回遇难者遗体。据他证实,这名遇难女子46岁,重庆人。目前,家属已在卧龙镇等待。由于事发地地理条件恶劣,非常危险,警方未允许家属同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年以来,卧龙保护区非法穿越事件频发,2008年到现在,除了2014年、2016年没有这种引起社会关注的救援之外,几乎是每年都有。当地政府每年都会在这方面投注大量人力物力,但到目前为止,当地只针对2017年一起非法穿越卧龙核心区的当事人作出过相关处罚。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公开资料,2017年10月,两男一女共3名驴友在徒步穿越卧龙时被困,女子出现严重高山反应后报警求助,当地派出由民警、医护人员、民兵组成的16人救援队进山将三人救出。经调查,该三名被困驴友未做登记备案,属于违规穿越。上述卧龙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这三名驴友事后被处以每人5000元的罚款,并承担救援队民工工资和物质费用。
四川户外资源非常丰富,但很多地方因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禁止户外活动。公开资料显示,卧龙自然保护区是四川省面积最大、自然条件最复杂的保护区,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邛崃山脉东南坡,核心区域禁止人员活动。
澎湃新闻查询了解到,2016年开始施行《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组成登山团队,并于登山活动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攀登海拔7000米以上公布山峰,在登山活动实施前90日向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未公布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原标题:驴友穿越四川卧龙保护区遇难:救援队伍已汇合,正搜寻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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