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逃逸的你见过,出了事故乔装打扮后回现场当“群众”观看后又步行逃逸的,你见过吗?
14日22时49分许,李某骑行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区路往菜园坝方向行驶至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菜园坝汽车站入口路段时,其车与行人叶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和叶某倒地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弃车逃逸。
民警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发现遇到了“对手”。原来,李某在事故发生后,发觉伤者方比较难沟通,在对方帮其把自行车挪着路边过程中,为了逃避责任,选择悄无声息的逃离现场。
当其围着菜园坝汽车站转了一圈,返回现场附近时,发现伤者方还在现场。
于是李某又继续朝前方,走到一个较为偏僻的角落,将头盔和雨衣等,带有明显标志的“特征”丢至路边,继而作为一名“群众”再一次返回现场附近观察动静。
当其发觉民警已经赶到现场,正在处置警情,在内心挣扎后,李某还是选择沿途返回拿取头盔和雨衣并对其重新包裹。
而更令民警意外的是,李某为了不暴露目标,并没有选中打车等极易逃离现场的交通方式
而是选中步行回家 。
最终民警通过监控追踪,实地走访后找到了肇事嫌疑人李某,伤者方叶某对民警在现场没有线索情况下能如此神速找到嫌疑人赞不绝口。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当事人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春运期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做到遵守交规,文明守法出行。若发生交通事故,更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藐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平安春运丨撞人后,男子秀了一波逆天操作,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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