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寻找1月21日至23日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何某某,女,6岁,长期与父母在武汉居住,于2020年1月19日从武汉乘私家车回秀。2月1日21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采样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无任何临床症状,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进行医学隔离。与其密切接触的亲属经2次检测均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且无任何症状。
1月21日9:00时,何某某随母亲陪同父亲孙某某驾车前往秀山县人民医院就诊,11:00到达县人民医院,何某某和母亲在医院大门等候;12:00—12:40随母亲在医院对面的“周杰饭店”就餐;15:00时左右,何某某与其姑姑乘坐私家车前往美丽泽京姑姑的朋友曾某家中玩耍。1月22日16:00—16:30何某某随姑姑步行至花灯广场“白师傅”蛋糕店购物,16:30—17:00何某某随姑姑步行至九点利楼下的hellobaby童装店及对面的店(欧宝宝)购物,17:00—17:15到花灯广场“三福”店购物,后步行至美丽泽京。1月23日,何某某(随母姓)其父亲孙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孙某某已于2月1日出院)。11:00左右何某某随母亲、姑姑乘坐私家车至妙泉进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目前已追踪到的28名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请上述时间段有可能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接触的市民朋友,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或政府报告,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不管您有无症状,请尽快与居住地疾控中心电话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指导。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疫情!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坚持居家不得外出。不聚会、不聚餐,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外出时必需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秀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23-76895138
秀山县疾控中心传防科,联系电话:023-76682112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实习生 柳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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