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不是本地户口的群众,比如来重庆探亲、务工的人,如因患病造成了生活困难,在重庆是否有相应的帮助政策?
2月7日下午,重庆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十三场例行新闻通气会。市民政局副局长许建华称,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扩大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将非本市户籍在我市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动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
许建华介绍,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中,对具有重庆户籍和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市外人员,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有临时救助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印发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中就明确规定,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扩大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将非本市户籍在我市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动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通过临时救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许建华称,具体的由居住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实施,也就是说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不管是重庆市户籍的人员,还是没有重庆户籍的,不管是过去长期在重庆居住的市外人员,还是临时流动到重庆市的,只要是在我市患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并且造成了基本生活困难的,都是要给予临时救助的。从而保证在我市的每一位新冠肺炎的患者都可以安心治愈、放心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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